78岁老夫妻的迂腐:240万拆迁款分给儿女却不得善终,谁之过

文/未央之墨
父母子女都觉得委屈 , 是父母做事不公?还是子女贪婪无度 , 公说公有理 , 婆说婆有理 , 各位读者 , 你们给评评理 , 通过这个真实的故事 , 我们都试图做一个清官 , 帮他们断断家务事 , 同时 , 通过思考 , 我们也会收获人生的道理 , 受益匪浅 。
分享人:曾玉贤女78岁有时候我在想 , 如果没有这笔天降巨款 , 也许就没有这始料未及的家庭风波 , 我们老俩口虽然一生清贫 , 也会善始善终吧 , 钱是好东西 , 但利用不好 , 我们都被它掌控于无形 , 疏离了亲情 , 父母子女情 , 手足亲情就这么不堪一击 。
我和老伴78岁高龄 , 我们有两子两女 , 一个女儿幼年突生疾病 , 无钱医治走了 。 一个儿子在他十岁的时候 , 忙于生计 , 一眼没照顾到溺亡 。
两个子女的离世 , 要了我和老伴半条命 , 锥心之痛啊 , 我哭得撕心裂肺 , 直到干嚎流不出一滴眼泪 。
剩下一儿一女 , 我们一辈子勤恳节俭 , 养儿育女 , 心肝宝贝似的疼 , 生怕再有什么闪失 。
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 , 竭尽自己所能让子女吃饱穿暖 , 真的是只希望他们安然无恙 , 平安长大 , 再无所求 。
我们七十多岁的时候 , 子女都年过半百了 , 平心而论 , 子女对我们都过得去 , 虽然不住在一起 , 但是隔三差五会过来看看 , 缺吃少喝就给送过来 , 家家都有自己的日子要过 , 我们老俩口身体能自理的情况下 , 也不愿意给孩子们添乱 , 大体说 , 我们很知足 。
我们老俩口年事已高 , 这个年纪 , 生命无常 , 朝不保夕 。
老伴的意思是直接给子女把钱分了 , 我们也不操心了;我的意思是 , 把零头分给子女 , 我们留个大头养老 , 我们将来不能相互照顾的时候 , 可以用这笔钱雇保姆或者去敬老院 , 这样 , 我们老有所养 , 也不会打乱子女的生活 , 再说了 , 仓里有粮心不慌 , 手里有钱底气大 , 不怕子女不孝顺 , 百年那一天立个遗嘱 , 给他们兄妹一分 , 两全其美 。
被老伴怼了一顿 , 我也犯迷糊了 。
老伴是个慈父 , 为人也正直善良 , 但就是有个毛病 , 封建思想太严重 。
虽然从小到大 , 在生活中 , 对待儿子女儿他没什么偏心 , 但是大事大非上 , 他就不含糊了 。
他始终认为子孙才是自己的一脉传承 , 女儿身上虽然流着我们的血 , 但是出嫁后 , 始终是别人家的人 。
所以 , 在财产分配上 , 他主张240万 , 分给女儿40万 , 这笔钱能帮衬她给外孙完婚 , 也算去了她的心病 , 我们做父母的也算表达了心意;分给儿子200万 , 这笔钱代代传承 , 造福子孙 , 就是所谓的“肉烂在锅里”“肥水不流外人田” 。 这就是老头子的观念和论调 。
虽然我没他思想陈旧 , 但也没主张子女平等 , 可是我认为这个分配比例悬殊太大了 , 势必会引起不满和矛盾 。
老头子说话更硬气:“传男不传女这是古训 , 我们还给女儿留一份已经做的不错了 , 她怎么可能不平衡?就这么定了 。 ”
老伴倔劲上来了 , 一言九鼎 , 不容反驳 , 那就随他吧 。
没想到当把钱分给他们后 , 子女都不满意 , 得多得少都不知足 。 真是出乎我们的意料 。
儿子觉得“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没资格回娘家分一杯羹 , 这钱都应该是他的 , 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啊 , 论调都一样 。
女儿认为 , 子女享有等同的义务 , 当然也享有平等的权利 , 凭什么大哥二百万 , 她却四十万 , 厚此薄彼 , 不是说手心手背都是肉吗?她在乎的不是钱 , 而是父母的偏心伤了她 , 她对父母的孝心不比大哥少 , 为什么被父母如此对待?
女儿说的于情于理都没错 , 她的主张就是上升到法律这个高度 , 也是有理有据的 , 老头子听了也是哑口无言 。
就这样 , 钱散出去了 , 却落得两边都没落好 , 怨气很重 。
老伴被儿子女儿一闹腾 , 一股火上来 , 血压飙升 , 脑梗住院 , 命保住了 , 卧床不起了 。
【78岁老夫妻的迂腐:240万拆迁款分给儿女却不得善终,谁之过】老伴始终想不开 , 他觉得这样的安排 , 每个子女都会心满意足 , 欣然接受 , 没想到平时和和气气的亲情 , 为了这笔钱同室操戈 , 唇枪舌剑 , 各不相让 。 他作为父亲的威严也被子女踩在脚下 , 对他怒目横眉 , 愤愤不平 。
老伴住院 , 子女谁都没来 , 就我孤零零陪着他 , 无尽的心寒和落寞;出院也没人帮着办手续 , 回到家里 , 曾经隔三差五的热闹不复存在 , 只有我们老俩口四目相望 , 黯然落泪 。
我们低估了人性的贪婪 , 高估了子女的孝心 , 终归是错了……
我觉得三方都错了 , 这场家庭纷争在所难免 。
首先是父母:父母是这场亲情分裂的罪魁祸首 , 这么说并不夸张 。从古至今 , 男尊女卑 , 虽然社会进步了 , 女人地位提高了 , 但是对女性的尊重大多数停留在口头上 , 骨子里的子女有别根深蒂固 。
我认为 , 老俩口的钱 , 在自己百年之前必须攥在自己手里 , 那是老本 , 老本是晚年的尊严和底气 。 就像女主人说的 , “仓里有粮心不慌” 。
不应该全部分给子女 , 即使分的话 , 也要子女平等 , 这样即使儿子有意见 , 起码女儿心理平衡了 , 如果注定有一方不满意的话 , 好过两个都心怀不满 , 也不会落得个凄凉的结局 。
其次是儿子:纯粹的法盲 , 法律上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 嫁出去的女儿 , 必须和你一起尽赡养义务 , 却没资格享受权利 , 真是大言不惭 。手足情深 , 即使妹妹不争不抢 , 哥哥都应主动纠正父亲的错误决定 , 怎么能够聚敛无厌 , 欲壑难填呢?
最后是妹妹:我不想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指责妹妹应该知足常乐 , 为了家庭和睦隐忍不公 。因为 , 如果是我 , 或者放在任何人身上都会心有不甘 , 怨声载道 。
但是 , 父母的分配不公 , 不是她在父亲生病 , 不去探望和照顾的理由 , 不管父母怎么糊涂 , 对自己的生养之恩不能忘 , 自己的赡养义务不能丢 。
如果亲情沾满了金钱的味道 , 就真的变味了 。
希望天下父母别糊涂 , 为人子女懂感恩 。
——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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