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因拔火罐不慎烧伤顾客对簿公堂!一足疗店被判赔偿3万多元

随着大家越来越重视养生
拔火罐、刮痧等逐渐受到追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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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行气活血祛风散寒的效果
由于具有一定的风险
拔火罐对经营者资质设备
都有要求
如若操作不慎就可能引发损害
顾客|因拔火罐不慎烧伤顾客对簿公堂!一足疗店被判赔偿3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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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一男子阮某就因拔火罐被烧伤而与足疗店对簿公堂。近日,元谋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服务合同纠纷案。
事情经过
顾客|因拔火罐不慎烧伤顾客对簿公堂!一足疗店被判赔偿3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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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6日晚上,原告阮某某与朋友到被告经营的足疗店泡脚按摩。在此过程中,服务员余某某称店里可以做拔火罐的业务,问原告阮某某是否拔火罐,原告同意,在拔火罐过程中,由于服务员余某某操作不当,将酒精泼洒在原告阮某某背部引起着火,后燃烧到原告胸部、腋下、肚皮等部位。事情发生后,原告阮某某被送到元谋县人民医院医治,开支医疗费200.00元。2019年3月27日至3月31日,原告阮某某到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门诊医治,经诊断原告的伤情为:躯干二度烧伤,上肢二度烧伤3%,开支治疗费2650.40元。2019年3月31日至2019年4月10日,原告到楚雄州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原告的伤情为:多处烧伤,面积约15%。
元谋法院审理认为
原告阮某某到被告处进行足浴、按摩,双方已形成服务合同关系,但因被告无相应的拔火罐经营资格及资质,而对原告进行拔火罐服务,在服务过程中导致原告被烧伤,故对原告的经济损失,应当进行赔偿。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判决由被告元谋县元马某某足疗店赔偿原告阮某某经济损失33882.22元。
法官提醒
通过阮某某的遭遇
给大家提个醒
足浴、桑拿等服务机构超范围经营的现象比较普遍,技术、硬件可能都不过关,极易给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因此,选择此类服务时,一定要选择有经营资质、技术合格的机构。
来源:元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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