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者|葬礼演唱“好日子”,不是民俗文化的“好声音”

【 打人者|葬礼演唱“好日子”,不是民俗文化的“好声音”】打人者|葬礼演唱“好日子”,不是民俗文化的“好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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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河北青县法院一份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被公开,一名男子受邀在葬礼上唱歌,因被指唱了“今天是个好日子”遭砖头击打头部。采访人员注意到,经鉴定,唱歌男子的伤情为轻伤一级。最后,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打人者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赔偿19759.47元。
这是一起引发全国舆论关注的案件:因为在葬礼上演唱了一首“今天是个好日子”,演唱者被“观众”暴打一顿,法院审理认为:打人者李崇旭属于寻衅滋事,故判决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赔偿被打者19759.47元。
打人者被法院判决了,这是法律的正义。审理查明,打人者并非事主,而是一名观众,他是一名吸毒人员,而且本质上属于寻衅滋事的性质,受到法律严惩也在情理之中。然而,虽然打人者败诉了,虽然演唱“今天是个好日子”的民间艺人胜诉了,但是这起事件带来的反思远不止这些。也就是说,需要反思的是在葬礼上演唱“今天是个好日子”是不是合适,为何事主对于“今天是个好日子”的演出没有任何反对。
葬礼自然是悲伤的,悲痛的。葬礼的仪式也理应是悲伤的,悲痛的氛围。这也是民俗文化的根。葬礼是民俗文化,虽然倡导丧事简办,但必要的葬礼文化还是需要的。送亲人最后一程,需要庄重的仪式感。因此,举办葬礼仪式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值得反思的是,眼下的“葬礼仪式”和“婚礼仪式”已经没有了边界。
以往的时候,“葬礼的仪式”和“婚礼的仪式”有着明显区别。尤其是在“节目表演”环节,“葬礼仪式”使用的都是哀乐,或者是让人有悲伤感受的歌曲,唢呐等等。“婚礼仪式”使用的都是欢快的音乐。你远远听到音乐的声音,即便没有到达现场,就能知道是“喜事”还是“丧事”,红白事使用的音乐和歌曲有着明显区别,一个是“欢快的”一个是“悲伤的”。而如今则变了味儿。尤其是在一些农村地区,“丧事的文艺节目”和“喜事的文艺节目”几乎没有什么区别,葬礼上演唱“今天是个好日子”之类的欢快音乐已经十分平常。笔者就生活在农村之中,遇到过很多这样的事情,在葬礼上演唱“今天是个好日子”之类的“欢快音乐”已经没有人反对了,早就习以为常。“欢快的音乐”成为葬礼上常见的音乐。有的不仅演唱“欢快的音乐”,甚至表演脱衣舞等等节目,让原本庄重的葬礼,严肃的葬礼变得不伦不类。
因此,我们必须重视“葬礼文化民俗”的异变。尽管说我们在倡导观念转变,但是即便是观念再转变,“葬礼的悲伤”也不该被“欢快的葬礼”所取代,这已经背离了民俗文化的初衷。
葬礼演唱“好日子”,不是民俗文化的“好声音”,民俗文化要创新,但是不能没有了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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