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零售药店销售感冒退热类药品,继续实施实名登记

每经编辑 王晓波
【深圳:零售药店销售感冒退热类药品,继续实施实名登记】8月22日 , 深圳市卫健委官方微博发布了《关于零售药店销售感冒退热类药品继续实施实名登记制度告市民书
》 , 其中要求 , 市民到要点购买感冒退热类药品时 , 需进行实名登记 , 并提供准确手机号码、住址 。 通过网络购买感冒退热类药品时 , 需前往门店领取 。 如有发热症状的 , 应及时到深圳市发热门诊就医 , 切莫自行购买服用感冒退热药品 。
深圳:零售药店销售感冒退热类药品,继续实施实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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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图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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