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客户端|椰树集团就招聘信息违反劳动合同法一事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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椰树集团8月20日在其官网发布声明 , 就发布“椰树培养职业经理学校”招聘信息部分条款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一事 , 向社会大众致歉 。
椰树集团在致歉声明中称 , 本次招聘旨在为集团储备高级管理人才 , 并能与集团长期共同发展 , 但由于对招聘信息审核不严 , 用词不当 , 部分条款已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以及人文精神 , 造成不良影响 , 在此向社会大众深表歉意 。
中国网客户端|椰树集团就招聘信息违反劳动合同法一事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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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 , 椰树集团一则招聘信息因含有“承诺以房产做抵押 , 离开以房产偿还”“终身服务”等内容引发热议 。 其“培养职业经理学校”公开招收职业经理 , 除要求本科学历外 , 还将要求在椰树集团实践经历16年 , 包括下车间4年 , 上市场7年 , 进集团班子5年 。 实践经历前两段后 , 可以升为副总 , 三段经历后可以升为总经理候选人 。 其中 , 总经理有百万年薪、别墅奖、分红股奖、海景房奖 。 值得注意的是 , 其“招生条件”中要求应聘者做到“忠诚不谋私 , 顾事业不顾家” , 还要承诺终身在“椰树”服务 , 并写承诺书 , 承诺以房产作抵押 , 离开“椰树”以房产偿还 。 要求以房产作抵押 , 是防止将“椰树”作为跳板、作为“镀金”、学到经验后跳槽 。
【中国网客户端|椰树集团就招聘信息违反劳动合同法一事致歉】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此前对新京报采访人员表示 , 房产抵押本质是求职者的违约金 , 有可能超过企业的培训费用总额 , 这种情况或属无效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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