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首名香港国安法被告申请人身保护令被拒

首名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的男子唐英杰,本月3日向高等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及保释。案件21日下午颁布书面裁决。周家明和李运腾两名法官拒绝了唐英杰的人身保护令申请,并要他支付律政司的诉讼费。此外,法庭还表示将在下周二处理他的保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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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英杰 图源:点新闻案件资料显示,今年7月1日,23岁的香港男子唐英杰骑着插有“港独”旗帜的电单车,冲向在湾仔一带执勤的警务人员,造成3名警员受伤。他事后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下的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和恐怖活动罪,成为法律实施后首名被检控的人士。唐英杰被警方当场制伏拘捕,但因受伤住院治疗,直至7月6日才到法庭提讯。当日,裁判官驳回了唐英杰的保释申请。
北京日报客户端采访人员注意到,被告唐英杰于本月3日向高等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及第二次保释,案件昨日(20日)再讯。法官李运腾称,香港国安法第42条的规定,并没有如辩方所言假定被告已犯罪,而是要被告说服法官他会“停止”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标题:【推荐|首名香港国安法被告申请人身保护令被拒】当天,代表律政司一方的资深大律师余若海也表示,被告希望进行保释复核,应直接向高等法院申请,无需多此一举申请人身保护令。此外,法庭处理保释申请需要进行风险评估,并视其是否具有充足的理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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