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珍宝岛8亿卖孙公司给股东 上交所:交易对方履约能力?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0日讯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近日公布的关于对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全资孙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2459号)显示 , 2020年8月19日 ,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珍宝岛” , 603567.SH)发布关于关于转让全资孙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司子公司亳州中药材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拟向关联人珍宝岛集团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亳州福昊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昊置业”)、亳州商银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银置业”)100%股权 。 转让价格分别为47968.05万元和31305.82万元 。 交易完成后 , 交易中心不再持有福昊置业和商银置业股权 。 交易中心与珍宝岛集团公司已于2020年8月1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当天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
珍宝岛集团公司为珍宝岛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方同华先生为珍宝岛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除上述情形外 , 珍宝岛集团公司与珍宝岛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 珍宝岛集团公司资产总额20742.56万元 , 资产净额-214.53万元 , 营业收入0元 , 净利润-214.53万元(未经审计) 。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福昊置业于评估基准日2020年7月31日的总资产账面价值46,902.70万元 , 评估值48003.31万元 , 评估增值1100.61万元 , 增值率 2.35%;总负债账面价值35.25万元 , 评估值35.25万元 , 无增减值变化;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46867.45万元 , 评估值47968.05万元 , 评估增值1100.61万元 , 增值率2.35% 。 除本资产评估报告所载明的特别事项说明外 , 在本资产评估报告所载明的评估目的、价值类型和评估假设条件下 ,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福昊置业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20年7月31日的市场价值为:47968.05万元人民币 。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商银置业于评估基准日2020年7月31日的总资产账面价值29392.25万元 , 评估值31359.10万元 , 评估增值1966.85万元 , 增值率6.69%;总负债账面价值53.27万元 , 评估值53.27万元 , 无增减值变化;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29338.98万元 , 评估值31305.82万元 , 评估增值1966.85万元 , 增值率6.70% 。 除本资产评估报告所载明的特别事项说明外 , 在本资产评估报告所载明的评估目的、价值类型和评估假设条件下 ,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商银置业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20年7月31日的市场价值为31305.82万元人民币 。
根据以上评估结果 , 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 本次转让福昊置业和商银置业100%股权的价格分别为人民币47968.05万元和31305.82万元 。经中国经济网采访人员计算 , 合计79273.87万元 , 即7.93亿元 。
经事后审核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 , 请珍宝岛就该关联交易的相关信息予以核实并补充披露 。 并请珍宝岛于2020年8月20日披露本问询函 , 并于2020年8月26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
以下为原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公函【2020】2459号
关于对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全资孙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9日 , 你公司披露公告称 , 全资子公司亳州中药材商品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拟向控股股东关联方黑龙江珍宝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珍宝岛集团)转让全资子公司亳州福昊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昊置业)、亳州商银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银置业)100%股权 , 交易金额合计7.93亿元 ,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经事后审核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 , 请你公司就如下信息予以核实并补充披露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