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年|控股股东占用巨资不披露 三年年报造假 延安必康及24位负责人被处罚( 二 )


今年2月7日 ,延安必康披露《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 称拟与深圳市图微安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图微安创)“建立紧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 称肺纤维化是新型冠状病毒疾病的重要特点 , 是重要临床表现之一等 , 还称图微安创已经开发出对肺纤维化具有良好治疗逆转作用的多肽药物 , 并表示其药物治疗“相关的生物指标逆转在 80%以上 , 属于全球首创”“未来有望成为治疗肺纤维化领域的明星药物” , 图微安创设计并研发的多肽药物“在应对当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的治疗以及未来出院病人进一步的康复治疗具有重要临床价值” 。
2 月 10 日收盘后 , 延安必康披露补充公告 , 称该项目属于新药研发 , 目前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 , 预计2021 年完成临床前开发工作 , 2022 年一季4度申报临床 , 2025 年完成临床 II 试验 , 绿色通道申请生产上市 , 并提示存在实现商业利润需要较长时间、本次合作的具体实施尚存在不确定因素等风险 。
证监会称 , 延安必康披露加快口罩生产的通知及开展肺纤维化治疗等战略合作后 , 上市公司股价于 2 月5 日、6日连续涨停 , 2月7日最高涨幅 9.62%;在深圳证券交易所2月7日问询关注及公司补充披露相关内容后 , 上市公司股价由涨转跌 ,2月7日涨幅1.53% ,2月10 日、 11 日跌幅达 9.98%、5.65%(2月8 日和9 日为周末) , 反映延安必康披露的上述相关信息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 。 延安必康2 月5 日、2 月7日披露的相关临时公告不准确、不完整 , 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 , 构成误导性陈述 。
【年年|控股股东占用巨资不披露 三年年报造假 延安必康及24位负责人被处罚】综上 , 证监会拟对其做出如下决定:其一 , 对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 , 给予警告 , 并处以60万元罚款;其二 , 对延安必康实际控制人李宗松给予警告 , 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其三 , 对香兴福、谷晓嘉给予警告 , 并分别处以 30 万元罚款;其四 , 对周新基、董文、伍安军给予警告 , 并分别处以 10 万元罚款;其五 , 对刘欧、邓青、杜琼、黄辉、杜杰、柴艺娜、郑少刚、邵海泉、朱建军、雷平森、何宇东、刘玉明、郭军、夏建华、陈兵、李京昆、苏熳、陈俊铭、王兆宇给予警告 , 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