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环保标准不降低日常监管不放松,武汉环评审批“提速不降质”

长江日报-长江网8月18日讯 8月18日下午 , 武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 , 市生态环境局介绍 , 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免于或简化环评管理 , 不等同于“不管不问”“降低要求” , 而是实现管理分类化、差异化、科学化的重要措施 。
全市将主要通过三个方面措施 , 确保环评审批提速而不降低环保标准和监管水平 。
长江日报|环保标准不降低日常监管不放松,武汉环评审批“提速不降质”【长江日报|环保标准不降低日常监管不放松,武汉环评审批“提速不降质”】(图为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张作波 。采访人员任勇 摄)
一是对项目环评文件采取评估、复核等方式 , 及时发现项目选址及环评文件存在的问题 。 对项目存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中规定的五种不予批准情形的 , 依法予以撤销环评审批决定;对环评文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 通过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 , 对环评机构及编制主持人实行失信记分管理 , 并予以通报;对项目需要进一步完善环保措施的 , 及时告知建设单位并明确管理要求 。
二是将项目纳入“双随机”检查范围 , 加强对建设项目现场监督管理 。 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按职责开展现场检查 , 对建设单位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虚假承诺的 , 依法予以查处 , 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社会公开 。
三是在项目投产前实施排污许可管理 , 筑牢生态环境防线 。 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按职责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排污申报登记义务 , 将其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体系 。 (采访人员雷衎 戴红兵 通讯员李芳 于海涛)
【编辑:姚昊 实习生余可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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