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浙江台州宣判一起特大网络诈骗案:全国近200万人受骗( 二 )


审理过程中,孙某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没有表现出一丝悔意,反而振振有词地为自己辩解,他认为“是因为被害人不够努力,才导致工作任务无法完成,薪酬无法实现”。
而事实上,多名被害人以及曾在该诈骗集团工作过的员工都表示:“平台里任务数量很少,长期不更新,很多任务根本不可能完成,日赚150元就是骗人。”
法院判决:无期徒刑,退赔被害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组织、领导犯罪集团,利用网络技术手段,骗取他人财物达3.16亿余元,属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孙某华系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因此判决孙某华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责令退赔违法所得给所有被害人。
此外,涉及该案已落网的160余名犯罪嫌疑人已另案处理,目前有30多人被判刑,其中8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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