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许昌市8173台非道路移动机械“持证上岗”

_原始标题是:许昌(许昌新闻网)市8173台非道路移动机械“持证上岗”)
8月17日 , 采访人员在许昌市东城区某建筑工地上看到 , 一台带有“3—GK******”蓝底白字标牌的挖掘机正在作业 。 工地工作人员告诉采访人员 , 挖掘机上由字母和数字组成的标牌是新安装的环保标牌 , 是挖掘机的“身份证” , 相当于普通机动车车牌 。 “我们是按照我市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备案的要求进行登记、检测后安装的 。 ”该工作人员说 。
许昌市生态环境局移动源污染监管科科长杨海涛告诉采访人员 , “3—GK******”中的“3”代表国三排放标准 , 是非道路移动机械最新的排放标准;“G”代表河南(河南新闻网) , “K”代表许昌 , 后面的6位数字是机械的编号 。 “这样的蓝底白字的标牌是全国统一的环保标牌 , 核发标牌的同时 , 还会发放一个带有二维码的环保信息采集卡 。 ”杨海涛说 。
许昌市|许昌市8173台非道路移动机械“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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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 , 去年11月 , 许昌市攻坚办印发了《关于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备案的通告》 , 正式启动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备案 , 组织各地开展登记、检测和环保标牌核发工作 。 截止目前 , 全市已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8173台 , 已检测6680台 , 已核发、安装到位环保标牌2706套 。
今年6月1日 , 《许昌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 。 其中 , 第十条规定:“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 , 对在本市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编码登记和环保标牌管理 。 ”该条例的颁布实施 , 夯实了我市开展登记备案管理的法律基础 。 7月底 , 市攻坚办再次印发《关于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备案的通告》 , 明确了后续管理要求 。 “
通告明确了三个方面的要求 , 一是今年9月1日以后 , 未完成信息登记并通过排放检测的机械 , 财政资金不再承担 , 须自费申领环保标牌;二是今年10月1日起 , 凡未取得全国统一环保标牌和信息采集卡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 不得在我市范围内使用;三是按照相关法律和市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规定 , 禁用区内现有的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 应立即停用、封存 , 并尽快完成更新、治理、淘汰 。 ”杨海涛说 。
杨海涛表示 , 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登记备案均是机主通过手机登记的 , 他还现场为采访人员演示了登记过程 。 采访人员看到 , 他在“非道路移动源排放监管平台”上注册后 , 通过“个人登录”登录 , 点击“机械备案”后再点击“新增” , 根据提示输入机主个人信息、机械信息 , 上传机械图片后 , 即可完成登记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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