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外观专利绘图员|山寨产品大赢家 美国外观专利侵权分析


?联邦巡回法院最近的一项判决 , 该判决说明了现有技术的存在如何影响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分析 , 并将看似简单的侵权案例转变为非侵权案例 。
Lanard公司的粉铅产品获得了美国外观设计专利号D671,167 , 并开始向Dolgencorp公司和TRU公司出售玩具粉铅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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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产品曾一度成为畅销产品 , 直到竞争对手Ja-Ru公司推出了非常相似的产品并占领了大部分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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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 , Lanard公司起了侵权诉讼 。 乍一看 , 这对Lanard来说似乎是一个轻松的胜利 。 Ja-Ru公司山寨了将铅笔设计用于粉笔夹的想法 , 并且两种设计看起来基本相似 。 Lanard在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 除其他主张外 , 还声称侵犯了其D167专利的外观设计专利 。 地方法院裁定 , JA-RU产品不侵犯D167专利 。 地方法院指出 , D167专利的功能特征限制了受保护标的的范围 。 法院指出 , 该设计包括四个元素:圆锥形锥形件 , 六角形细长体 , 圆柱形套圈和圆柱状橡皮擦 。 然后 , 地方法院指出了每个元素的功能目的:圆锥形的锥形件将粉笔固定在适当的位置以进行书写 , 细长的主体存储粉笔 , 套圈将橡皮擦附着到主体 , 并且橡皮擦擦除 。 “虽然专利外观设计的功能要素没有在概念上受到保护 , 但没有证据表明装饰这些要素的特殊装饰设计对于使用本条至关重要 。 ”D167 专利包括套圈的凹槽 , 圆锥形件的光滑表面和直锥度 , 以及这些元件彼此的特定比例尺寸 。 “ D167专利的范围限于设计的装饰性方面 , 而不是底层的功能设计元素 。 ” 地方法院随后审查了现有技术 , 并指出:“ Lanard的设计[D167专利]的整体外观与该现有技术的区别仅在于其各种元素彼此之间的精确比例 , 套圈的尺寸和装饰 , 以及圆锥形锥形端的特殊尺寸和形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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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推断 , “ [D167产品与JA-RU产品之间的设计相似性源于现有技术中功能完善或设计完善的设计方面” , 认为JA-RU产品不侵犯D167专利 。 Lanard提起上诉 , 联邦巡回法院肯定了地区法院的非侵权裁决 。 联邦巡回法院使用普通观察员测试和地方法院的要求解释 , 指出“ [地方法院必须考虑每个元素的装饰性差异如何影响普通观察员对整体设计的理解 。 ”利用了设计的装饰性方面和普通观察者如何看待整体设计的正确平衡 。 此外 , 鉴于现有技术的强大功能 , “被指控的外观设计与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之间的细微差别对于假设的普通观察者来说可能很重要 。 ”
但是 , 联邦巡回法院维持了非侵权的判决 。
一个结论是 , 外观设计专利不会保护抽象的概念 。 在较高的层次上 , Lanard似乎在争辩说 , 带有铅笔设计的粉笔的想法是其设计的“发明” 。 联邦巡回法院拒绝了这种做法 。 “我们最终得出结论 , Lanard的立场是站不住脚的 , 因为它试图排除铅笔形状的任何粉笔的持有人 , 从而扩大了专利范围远远超出了受法律保护的“新的 , 原始的和装饰性的设计” 。 ”
另外一点是 , 对于外观设计专利持有人和那些被指控侵权的人来说 , 在评估侵权时都要考虑所有现有技术的重要性 。
【美国外观专利绘图员|山寨产品大赢家 美国外观专利侵权分析】强烈建议寻求主张外观设计专利的公司在主张任何权利要求之前对现有技术进行彻底研究;被指控侵犯外观设计专利的公司也应这样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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