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法院|举报有奖| 请积极举报何绮珊的财产线索及具体去向!


南海法院|举报有奖| 请积极举报何绮珊的财产线索及具体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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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法院|举报有奖| 请积极举报何绮珊的财产线索及具体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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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何绮珊 , 女 , 公民身份号码:4406821988****1329
1.户籍所在地: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黄岐龙园小区
2.立案时间和执行案号:2016年2月4日首次立案 , 案号(2016)粤0605执1475号;2018年1月15日 , 第一次恢复执行 , 案号(2018)粤0605执恢148号;2020年4月17日 , 第二次恢复执行 , 案号(2020)粤0605执恢965号
【南海法院|举报有奖| 请积极举报何绮珊的财产线索及具体去向!】3.执行依据:(2015)佛南法沥民一初字第735号民事判决书
4.案情简介: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欧永光存在借贷关系 , 申请执行人从2013年至2014年间多次向被执行人欧永光出借款项合共90万元 。 经申请执行人多次催告 , 被执行人欧永光签订还款计划 , 但实际没有履行 。 经查 , 本案借贷发生在被执行人欧永光与何绮珊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 何绮珊对本次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截止起诉之日 , 被执行人仍欠借款本金90万元 。
5.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一致确认:被执行人欧永光向申请执行人石某支付借款90万元 , 何绮珊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6.履行情况:截至本信息在《****》发布之日未履行金额为1661280元 。 目前本案被执行人已经被人民法院在全国范围内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同时依法限制其在购房过户、乘坐飞机高铁、住宿高档酒店、子女在贵族学校入学等方面的高档消费 。
8.悬赏执行的金额及兑付条件:
本案未履行金额为1661280元 ,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 , 悬赏金为执行到位金额的10% 。
7.执行风险警示:南海法院敬告社会各界 , 涉案被执行人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已被立案执行中 , 与其交往特别是发生经济往来时应特别关注其债务偿还能力 。 此外 , 部分执行案件 , 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确无财产可供执行 , 法院穷尽各项执行措施仍然存在执行无果的 , 属于执行不能 , 我们呼吁被执行人讲究诚信 , 积极履行债务 , 也希望申请执行人能够理解客观现实 。
执行指挥中心举报电话:0757-81852666
执行案件承办人电话:0757-85582876、85689033(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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