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太无知!的哥趁乘客醉酒盗刷3400元 换来拘役六个月罚款2000元

_本文原题是太无知!的哥趁乘客醉酒盗刷3400元 换来拘役六个月罚款2000元
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12日讯手机在自己手里 , 账号和密码没有外泄 , 一觉醒来银行卡里面的钱却被“掏空” 。 近日 , 淄博市高新区法院审理了一桩离奇的盗窃案 。 被告人马某被被判处拘役六个月 , 缓刑六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
2019年3月 , 被告人马某驾驶出租车搭载醉酒乘客高某前往目的地 。 到达目的地以后 , 马某见高某醉酒熟睡顿生歹意 , 用高某的指纹解锁其手机 , 并利用指纹支付功能 , 将高某银行卡内的3400元转账至自己的微信 , 随即删除了转账记录 。 几天后 , 高某在商场消费时 , 发现银行卡内少了3400元 , 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 案件侦破后随即移交检察院 , 由淄博高新区检察院向淄博高新区法院提起公诉 。
鉴于被告马某自愿认罪认罚 , 在征得其同意之后 , 法院简化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一般程序 , 依法确定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此案 。 经法院审理认为 , 被告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秘密窃取他人财物 , 数额较大 , 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 鉴于其归案后能够自愿认罪认罚 , 且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 具有从轻处罚情节 , 淄博市高新区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马某被判处拘役六个月 , 缓刑六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
现今社会 , 支付宝、微信转账等现代支付手段 , 改变了人们的行为方式 。 在给人们工作、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 , 安全隐患问题也显得日益突出 。 在此 , 淄博市高新区法院提醒广大民众 , 要养成良好的使用手机习惯 , 避免将手机、银行卡、身份等放在一起;经常检查指纹支付功能 , 尽量不要让他人将指纹输入自己手机中;同时 , 手机支付软件一定要设置限额并时常查看 , 不要随意开通免密支付功能 , 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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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 , 数额较大的 , 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手机|太无知!的哥趁乘客醉酒盗刷3400元 换来拘役六个月罚款2000元】闪电新闻采访人员 孙凯旋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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