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7年前四川村民发现一枚金印,随手卖了1300万,结果“报应”来了( 二 )


?▲张献忠沉船宝藏旧照
在2011年到2015年这几年 , 觊觎沉银遗址的文物贩子不在少数 , 彭山警方在这期间就打掉了十多个文物团伙 , 并追回文物千余件 。 说起来宋某的运气是真的很好 , 他捞出的这枚金银是张献忠虎钮永昌大元帅金印 , 铸造于崇祯十六年冬月(1643年农历11月) , 是沉船所有文物中最珍贵的一件 。 警方历经千辛万苦 , 终于从文物贩子手中追回此物 , 宋某也难逃法网制裁 。
宋某是典型的“贪小便宜吃大亏”例子 , 也是被金钱诱惑蒙蔽了双眼的典例 。 2011年时《文物保护法》已经实施了近30年 , 各地因倒卖文物被处罚和因上缴文物受到嘉奖的例子在报纸上屡见不鲜 。 宋某却因对法律知之不详 , 又或是知法犯法 , 为了利益铤而走险 , 在明知该文物十分珍贵的情况下选择非法途径倒卖而非上交国家 , 最终在3年后受到了应有的“报应” 。
▲江口沉银遗址
结语

《险竿行》中有言:“尔今轻命重黄金 , 忠孝两亏徒尔夸 。 ”讽刺贪小便宜的人把财产看得比生命重要 , 将忠孝道义都弃之不顾 。 我国传承下来的每一件文物都是历史重要的佐证 , 是国家和人民的重要财富 。 文物贩子为了图一时利益将文物倒卖往国外 , 抛弃了民族利益 , 应该被所有人唾弃 。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蜀难纪实》
《险竿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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