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手段( 二 )


2020年1月 , 接管组按照市场化原则 , 委托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 , 遴选出徽商银行作为包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外四家分行的并购方 , 并确定了新设银行即蒙商银行股东的认购份额和入股价格 。
2020年4月30日 , 蒙商银行正式成立并开业 。 同日 , 包商银行接管组发布《关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转让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的公告》 , 包商银行将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 , 分别转让至蒙商银行和徽商银行 。 存款保险基金根据《存款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 向蒙商银行、徽商银行提供资金支持 , 并分担原包商银行的资产减值损失 , 促成蒙商银行、徽商银行顺利收购承接相关业务并平稳运行 。
四、下一步工作
根据前期包商银行严重资不抵债的清产核资结果 , 包商银行将被提起破产申请 , 对原股东的股权和未予保障的债权进行依法清算 。 此外 , 有关部门正依法依规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
(封面图来自:摄图网)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