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将文物安全纳入政府年度考核( 二 )

《实施方案》明确 , 对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未批先建、开采、挖掘等活动以及擅自对文物进行修缮 , 擅自改变文物保护单位用途 , 破坏损毁文物本体和环境及影响文物历史风貌等公民、组织、法人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 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对古玩旧货市场中的文物经营活动进行检查 , 对其中未经许可的文物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

对无专门管理机构或管理机构力量不足的重要田野文物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立公益性岗位等方式 , 委托专业保安公司、聘请群众文物保护员 , 协助实施日常巡查看护 。 与此同时 , 加快田野文物安全防范系统建设 , 提升技防能力和监管水平 。 2021年至2024年 , 逐步建成覆盖全市帝王陵和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中重点古墓葬、古塔(地宫)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 借助物防、技防手段 , 有效提高文物安全风险识别、预判和防控能力 。

四、构建文物安全大防控体系

《实施方案》强调 , 积极探索建立文物安全大防控体系 , 将文物安全纳入社会综合治理 , 拓宽文物安全工作渠道 。 要加快建立文物部门与公安部门在信息、资源、科技、人才和管理等方面密切协作的体制和机制 。

完善文物安全监管平台 , 通过视频联网、安全巡查、联合执法 , 逐步实现从文物保护单位到县、市、省的四级文物安全监控管理体系 , 形成自上而下的逐级监管系统和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馈系统 。 依托全国文物犯罪信息中心 , 不断完善文物违法犯罪人员、涉嫌文物违法犯罪高危人员信息库 , 强化对西安市古玩市场、文物商店、考古勘探等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工作 , 为智能应用提供数据支撑 。

田野文物管理使用单位要做到日日有巡查、次次有记录 。 重点区域要采取“专业机构夜间巡查+管理机构定时巡查+群众文保员日间巡查+公安机关穿插巡查”的模式 , 全方位、多层次地进行田野管护 , 建立长效机制 , 有效管控安全风险 。 此外 , 建立并落实田野文物案件和安全事故问责机制 , 对多次发生重大文物犯罪案件以及严重违法、社会影响恶劣的 , 市级文物主管部门将约谈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有关负责人 。

编辑 彭启航

来源:人民日报

资讯:原始标题:西安:将文物安全纳入政府年度考核

西安:将文物安全纳入政府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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