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弘|澳弘电子4年收到现金远不敌营收 实控人先得4亿分红( 二 )


招股说明书显示 , 2018年-2019年 , 海弘电子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21亿元、4.24亿元 , 分别占当期澳弘电子合并报表之后营业收入的50.35%、50.26% , 净利润分别为5815.32万元、6526.43万元 , 分别占澳弘电子合并报表之后净利润的54.52%、52.63% 。
实际上 , 澳弘电子于2018年10月才开始着手收购海弘电子 , 但自2016年1月1日起 , 海弘电子的财报已被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
海弘电子被收购前 , 澳弘电子实际控制人杨九红、陈定红合计持有海弘电子100%的股权 , 分别持股70%、30% 。
2018年10月 , 澳弘电子向海弘电子增资3150万元 , 增资价格按每注册资本1元 。 增资完成后 , 澳弘电子持有海弘电子90%的股权 , 杨九红、陈定红分别持有海弘电子7%、3%股权 。 两个月后 , 澳弘电子再次分别作价2298.06万元、984.88万元收购杨九红、陈定红所持有的海弘电子剩余股权 , 收购价格为每注册资本9.38元 。
交易完成后 , 海弘电子成为澳弘电子的全资子公司 , 实际上 , 股权穿透后 , 海弘电子仍为杨九红、陈定红控制企业 。 而通过上述“左手倒右手”的资本操作 , 杨九红、陈定红合计套现3282.94万元 。
2016年至2019年 , 澳弘电子员工人数分别为1054人、1071人、1070人和1029人 。 同期 , 澳弘电子及其子公司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情形 , 各期末劳务派遣人员528人、0人、11人和0人 。 其中 , 澳弘电子2016年劳务派遣人数占用工总量的比例高达50% , 严重违反了劳务派遣用工不得超过10%的相关规定 。
上述劳务派遣用工超比例也引起证监会的关注 , 反馈意见要求保荐机构、澳弘电子律师补充披露其在报告期内的劳务派遣用工超比例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 , 并且要求澳弘电子结合员工数量变化、劳务派遣用工调整等 , 披露职工薪酬核算与相关科目变动情况的匹配性 。
同时 , 澳弘电子还存在大量的员工社保应缴未缴 。 2016年至2019年 , 社保应缴未缴员工数量分别为199人、628人、479人、182人 , 占应缴人员比例分别为39.64%、66.24%、50.00%、19.80% 。
报告期内 , 海弘电子曾受到行政处罚 。 2017年6月19日 , 常州市新北区环境保护局就海弘电子危险废物污泥及废油漆桶堆放场所未采取完全密闭措施、地面无防渗漏措施、地面存在流失、渗漏痕迹情况 , 对海弘电子处以罚款1万元并责令改正该等违法行为;就海弘电子废油漆桶堆放场所无危险废物标识牌 , 污泥包装袋及废油漆桶未张贴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情况 , 对海弘电子处以罚款1万元并责令改正该等违法行为 。
报告期内 , 澳弘电子及子公司海弘电子累计分红金额4.4亿元 。 实际控制人杨九红及陈定红两人合计直接及间接控制了澳弘电子93.2897%的股权 。 以此计算 , 4.4亿元分红中的4.10亿元落入实际控制人“口袋” 。
对上述问题 , 中国经济网采访人员发送邮件至澳弘电子董秘办 , 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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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弘电子前身为常州澳弘电子有限公司 , 成立于2005年6月22日 。 2018年12月14日 , 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
澳弘电子是一家专业从事印制电路板(Printed Circuit Board , 简称PCB)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 公司生产的PCB产品包括单面板、双面板和多层板等 , 主要应用于家电、电源、能源、工业控制、通信和汽车电子等领域 。
2019年6月18日 , 澳弘电子在证监会网站披露招股说明书 , 拟于上交所主板上市 , 保荐机构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澳弘电子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3573.10万股 ,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 , 发行后总股本1.43亿股 。 其拟募集资金8.88亿元 , 拟分别用于投资建设年产高精密度多层板、高密度互连积层板12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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