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夹江法院悬赏公告:提供有效线索,20%奖励!

来源:四川省夹江县法院
【 法律文书|夹江法院悬赏公告:提供有效线索,20%奖励!】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0)川1126执111号
本院在执行李育与杨秀华、王绪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杨秀华、王绪军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且存在逃避执行嫌疑。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有效的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经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法律文书|夹江法院悬赏公告:提供有效线索,20%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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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王绪军,男,1983年10月30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夹江县漹城镇谢滩村7社, 公民身份号码511126198310300313。
法律文书|夹江法院悬赏公告:提供有效线索,20%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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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杨秀华,女,1963年4月21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夹江县漹城镇工农路二巷9号1栋3楼2号,公民身份号码511126196304212625。
执行依据:夹江县人民法院(2019)川1126民初173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额36335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果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真实有效的财产线索,经法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财产金额的20%奖励举报人。如果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的,经法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财产金额的20%奖励举报人。
本院对提供线索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同时,敦促被执行人见到公告后,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期限:自2020年8月5 日零时起至2021年2月4日二十四时止。
举报电话:夹江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08335663407、08335680791
二〇二〇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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