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景区突发墙体坍塌,游客车辆被砸!责任谁负?

【河北一景区突发墙体坍塌,游客车辆被砸!责任谁负?】8月2日早上 , 来自邢台市的贾女士向燕赵都市报反映 , 在8月1日的大雨中 , 他们停在驼梁景区道路上的私家车被景区一处坍塌的墙体砸中损害严重 , 同时被砸的还有一位北京游客的车辆 。 事发后 , 两位游客找到景区进行协商 。
8月3日 , 采访人员从两位游客处了解到 , 驼梁景区给予两位游客的答复是无法赔偿 , 要求他们自行修理 , 这让两人十分气愤 。 目前 , 平山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已经介入此事 。
驼梁景区一处墙体坍塌 , 两游客车辆被砸
据贾女士称 , 他们一家人是8月1日中午开车来到驼梁景区旅游 , 下午一直在驼梁游玩 。 出现降雨后他们就回到了预订的民宿休息 。 晚上8点多 , 一家人准备出去吃饭 , 来到车上取伞时发现自己家的车被景区坍塌的墙壁砸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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坍塌的墙体位于景区售票处附近 , 同时被砸的还有北京游客杨先生的路虎车 。 贾女士称 , 她家的是宝骏730 , 事发当天她家的车和杨先生的车都是停在此处 , 距离景区售票处20米 。 景区清理了坍塌的墙体废墟后 , 他们发现车辆的前车盖和右侧车门“受伤”严重 。
停车的位置是否允许停车?贾女士称 , 这里没有写明不能停车也没有写明能停车 , 周围也有不少车辆停靠 , 于是他们就将车停在了这里 。
车主
景区拒绝赔偿要求车主自行修理
车辆被砸的车主贾女士来自邢台市 , 她告诉采访人员 , 从8月1日晚上开始 , 他们与驼梁景区进行了多次协商 , 8月2日下午 , 驼梁景区一位负责人给予他们的答复是 , 这次事故被定性为自然灾害 , 景区不承担任何责任 , 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 两位车主自行承担 。 景区会出于人道主义 , 帮忙安排移除还压着车辆的一些倒塌墙体 。
“听完这样的答复 , 我们十分气愤 , 不仅不负责维修我们的受损车辆 , 连清理倒塌的墙体也成了‘人道主义’ 。 ”贾女士说 , 因为孩子太小 , 他们只好雇了车先将孩子送回了老家 , 目前他们留在石家庄处理此事 , 要为自己讨个说法 。
另一位车辆被砸的游客杨先生来自北京 , 8月3日 , 杨先生将自己被砸的路虎车拖回北京进行定损 。 杨先生说 , 他们一家本来计划在驼梁景区旅游完后还去其他景区 , 因为此事的发生只好作罢 。 对事发后驼梁景区的处理态度非常失望 。 他的路虎车车顶损伤十分严重 , 几乎报废 , 前车盖和车体左侧受损 , 初步估计维修费在10万元以上 。 目前保险公司正在走程序 , 但能不能获得理赔不一定 , “就算同意理赔 , 我的车因为维修过也会贬值 , 明年的保费还要相应增加 , 这都给我造成了损失 。 ”
争论
是否违规停车双方各执一词
采访人员了解到 , 8月3日 , 平山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获悉此事后已经介入处理 。 采访人员从该局得到一份驼梁景区管理处关于此事的情况说明 , 其中提到 , 驼梁景区表示两辆车属于私自停于人行道上 , 系违规停车 , 没有停在景区指定车位;两辆车均未缴纳景区停车费;同时称“最终景区与车主协商达成处理结果 , 两部受损车辆 , 其中一辆为全险 , 由保险公司按正常途径理赔 , 景区租车将北京车主送正定机场 , 另一辆只有交强险 , 车辆受损不太严重 , 车主自己进行维修 。 ”
对于这份情况说明 , 两名车主并不认可 , 称根本没有与景区协商成功 。 两位车主也并不认可情况说明中“违规停车”的说法 。 贾女士称 , 8月1日当天 , 景区里游客众多 , 停车场里早就停满了车 , 很多游客车辆都没有地方停放 , 现场十分混乱 , 也没有看到有工作人员进行疏导 , 游客们都是自行找地方停车 。 她与杨先生停车的地点 , 附近停满了游客的车辆 , 没有禁止停车的标志 , 也没有工作人员来提醒他们不能停车 , 于是他们便将车停在了此处 。
在网上 , 采访人员也看到多名网友留言称 , 8月1日驼梁景区游客众多 , 停车点早就没有了停车位 , 也没有人员来进行疏导 , 认为景区管理不到位 。 同时 , 两车被砸的地点 , 也没有看到有禁停的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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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景区需证明尽到了安全提示义务
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律师霍继强表示 ,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 , 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 造成他人损害的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 , 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 , 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第八十六条也规定 ,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 , 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 , 有其他责任人的 , 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 ,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 , 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 ”
他认为 , 受损车主是否存在过错 , 需要景区证明已经尽到了安全提示的义务 。 即使尽到了安全警示告知义务也不等于可免除赔偿责任 , 只是责任轻重的划分 。
进展
平山旅游部门将进一步处理
截至发稿时 , 采访人员获悉 , 两名车主已将各自的情况说明发给了平山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 该局工作人员表示 , 将会进一步调查核实此事 。
8月3日下午 , 采访人员拨打了驼梁景区负责处理此事的李先生的电话 , 他称此事如何解决他也无法做主 , 只能向领导进行反映 , 有了进展再回复采访人员 。
来源/燕赵都市报
燕都融媒体采访人员任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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