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焦作集中宣判4起涉黑恶案件

(河南法制报采访人员 刘华 通讯员 程萌 孟永刚)7月29日上午 , 焦作市中级法院举行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判活动 , 依法对王某丰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4起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38名涉黑恶犯罪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 。
【法律|焦作集中宣判4起涉黑恶案件】法院经审理查明 , 2012年以来 , 王某丰带领刘某庆、杨某康、王某峰等人在以孟州市城区为中心的周边区域通过高利放贷、使用暴力或软暴力大肆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破坏生产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 , 笼络组织成员 , 逐渐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 。 孟州市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敲诈勒索罪 , 非法拘禁罪 , 非法侵入住宅罪 , 串通投标罪等 , 数罪并罚 , 判处王某丰有期徒刑20年 , 剥夺政治权利5年 ,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并处罚金人民币105万元 , 判处其余1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6个月至12年不等刑罚 。
沁阳市法院以诈骗罪、寻衅滋事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 数罪并罚 , 判处被告人梁某和夏某舜有期徒刑12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15.5万元;判处其余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6个月至7年6个月不等刑罚 。 温县法院以诈骗罪、寻衅滋事罪 , 数罪并罚 , 判处被告人司某营有期徒刑17年 , 剥夺政治权利3年 , 并处罚金100万元……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媒体采访人员、社会群众旁听了庭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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