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信访人送来锦旗

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信访人送来锦旗
文章图片
近日 , 信访人黄某及其母亲闻某来到随州市检察院 , 将印有“为民服务 , 尽职尽责”的锦旗送到该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 对该院认真办理其信访案件表示感谢 。 一起长达三年的信访积案最终得以化解 。
2018年2月25日 , 黄某被余某等7人在公共场所砍成轻伤 , 经随州市曾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 随州市曾都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余某等人一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 共同赔偿黄某医药费等各项经济损失9万余元 。
一审判决生效后 , 黄某向检察机关申诉 , 要求检察机关按审判监督程序抗诉 , 随州市检察院复查后认为黄某申诉理由不成立 , 不符合抗诉条件 , 决定不抗诉 。 黄某及其家人不服 , 多次到随州市检察院上访 。
在接访过程中 , 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 , 阐述该案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检察机关不予抗诉的理由 。 黄某及其家人渐渐接受了法院的判决 , 认可了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 , 心中的“法结”被解开 。
【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信访人送来锦旗】因该案的民事赔偿没有到位 , 黄某及其家人认为检察机关不支持抗诉 , 没有给被告人“施压” , 是其民事赔偿不能到位的主要原因 , 仍然多次到检察机关上访 。
了解到信访人这一“心结”后 , 承办检察官分析认为 , 要想彻底化解这一信访积案 , 必须协调法院将民事赔偿执行到位 , 解开信访人的“心结” 。 该案民事赔偿金额虽然不大 , 但被告人较多 , 多名被告人无正当职业 , 居无定所;因判决前没有达成赔偿协议 , 被害人不予谅解 , 被告人均被判处实刑 , 对民事赔偿存在较大抵触情绪 , 执行难度较大 。 随州市检察院主动与曾都区法院沟通协调 , 积极出谋划策 。 曾都区法院高度重视 , 成立执行专班 , 加大执行力度 , 日前 , 将9万余元的民事赔偿款全部执行到位 。
该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民有所呼 , 我有所应’ , 对于群众信访 , 检察机关在依法办案的同时要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 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 , 解开信访群众的‘法结’和‘心结’ 。 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 , 我们也要按照‘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 , 积极协调有关机关和部门解决群众诉求 , 化解信访矛盾 , 把司法为民实事做实做细做好 。 ”
来源:随州市检察院官方微信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