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齐下|根治不文明行为需多管齐下

自南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启动以来,城区面貌、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市民文明素养明显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有力助推了南阳大城市建设。与此同时,也有一些人的行为与“创文”工作背道而驰:闯红灯、电动车、三轮车不按规定行使、车辆乱停乱放,游客肆意攀爬公园雕塑、攀枝折花、破坏健身器材,餐饮店污水乱泼乱倒、在路面上随意乱丢菜叶、果皮、烟头,随意涂喷小广告等等不文明行为和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这些看似是小问题的问题正成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痛点,需要持续用力、多管齐下予以解决。
重拳专项整治。针对一些比较突出的不文明行为和现象,要结合本地实际、有的放矢,依法依规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通过集中整治营造氛围、形成震慑、规范行为。如西峡县开展的为期一个月的春季城区交通、卫生、经营三大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宛城区开展的“错时段整治”行动,卧龙区开展的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等都达到了很好的效果。
全社会共同参与。要打好“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的“组合拳”,不搞“政府独奏”,要搞“全民合唱”,可通过网络或现场签订文明承诺书、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身边不文明行为“随手拍”等活动,增强广大群众的主人翁意识、职责意识和参与意识,形成共同与不良陋习作斗争、齐心协力谋创建的良好局面。如内乡县让领车人员需通过微信圈曝光自己乱停乱放的违规行为并集齐20个“赞”的做法值得“点赞”,城区每周五的“红马甲、小红帽”志愿者服务活动掀起了全民参与“创文”的新高潮。
构建长效机制。文明城市创建不是运动式、突击式的“一阵风”,根治这些不文明行为,需要潜移默化的宣传教育,要在思想道德和文明风尚建设上发力,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根治不文明的“良药”。需要提升城市科学规划和精细化管理的水平,通过完善基础设施,探索全域党建助力社区治理等,不再让因找不到停车位而乱停车、因没有农贸市场而乱摆摊、因找不到垃圾桶而乱丢垃圾等这些“被动的不文明现象”发生。需要重立法、严执法,促进形成文明社会,道德和法律不可偏废,必须相辅相成。当道德不能有效发挥约束作用时,法律就要站出来为其“托底”。否则,不文明行为没有束缚,破坏和损害的,将是所有遵守文明道德规范者的合法利益。当前,《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正在审议阶段,相信很快就能出台。整治不文明行为,有法可依只是第一步,“有法而不循法,法虽善与无法等”,只有让“纸上的法条”成为“行动中的法”才能发挥威慑力。同时也可探索将不文明行的处罚情况列入个人征信系统,以形成促进公民提高文明素质的正向引导机制。
【 多管齐下|根治不文明行为需多管齐下】城市的文明,体现在市民的一言一行中,表现在城市的规范有序中,没有文明的市民就没有文明的城市。你我人人都是文明城市创建的参与者,更是受益者,让我们携起手来,一起向不文明行为说“不”,做文明人、办文明事、创文明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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