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工信部:进一步放宽新能源汽车准入门槛 停止生产时间延长至24个月

汽车|工信部:进一步放宽新能源汽车准入门槛 停止生产时间延长至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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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摄图网
7月30日 , 工信部发布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 对原有《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准入规定》)的内容进行了修改 。 其中 , 最重要的一项修改是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 。
【汽车|工信部:进一步放宽新能源汽车准入门槛 停止生产时间延长至24个月】对此 , 工信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负责人表示 , 为更好适应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需要 , 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 , 激发市场活力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 需要对《准入规定》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
2017年1月 , 工信部正式对外发布了《准入规定》 , 并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 2020年初 , 工信部启动了《准入规定》的修改工作 。
《决定》显示 , 此次对《准入规定》修改的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删除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 。 上述工信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负责人表示 , 为更好激发企业活力 , 降低企业准入门槛 , 删除了第五条以及《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等附件中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相关内容 。
二是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 。 上述工信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负责人指出 ,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生产企业连续两年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 , 需要特别公示 。 《准入规定》关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特别公示的要求应与其保持一致 。
三是删除有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准入的过渡期临时条款 。 过渡期临时条款主要适用于《准入规定》实施前已获得准入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 , 要求其在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遵守有关过渡性规定 , 目前过渡期已经结束 。
【汽车|工信部:进一步放宽新能源汽车准入门槛 停止生产时间延长至24个月】同时 , 根据上述条款的修改 , 《决定》对《准入规定》的部分附件也作出了相应修改 。 工信部方面表示 , 《决定》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 而《准入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 , 重新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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