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抓拍系统”启动!涉及的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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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违法
吴江交警动真格
“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抓拍系统”
正式上线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吴江交警在仲英大道永康路路口、花园路体育路路口、鲈乡南路体育路路口3个路口率先试点启用“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抓拍系统”,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佩戴头盔、走机动车道、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施24小时全天候抓拍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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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侥幸
拍的很清楚
“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抓拍系统”的抓拍原理与机动车违法抓拍原理基本相同。
当电动自行车进入抓拍区域后,电子警察将对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抓拍,电子抓拍系统不仅可以清晰拍摄到电动自行车的车牌号码,它还具备人脸识别的功能,即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人脸进行高清识别,经与人像数据库比对,迅速锁定违法驾驶人身份信息。
【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抓拍系统”启动!涉及的路口...】该系统的优势就在于不仅可以实现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闯红灯等常规交通违法行为的电子取证,还可以实现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按规定佩戴头盔落地到人的精准执法。
近日
吴江交警部门通过
“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抓拍系统”固定证据后
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闯红灯的违法行为
开出了首张罚单!
7月16日16时10分许,胡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经过仲英大道永康路路口时,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在信号灯显示红灯时通行,该违法行为被路口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抓拍系统”记录下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吴江交警对胡某闯红灯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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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
2020年7月1日,《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根据《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依法予以处罚;能够确定驾驶人的,依法对驾驶人予以处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交通技术监控记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信息通知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并告知其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电动自行车仍然上道路行驶,被发现后拒不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
《条例》明确了公安机关可以实施的执法手段和处罚措施,为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非现场执法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来源 | 吴江交警
编辑|杨柳韵
责编|汪秋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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