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北京公布一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因犯交通肇事罪

近日 , 北京交管部门对发生交通事故且逃逸、构成犯罪的本市20名驾驶员 , 依法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 ,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 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据了解 , 本次公布的20人均因去年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 , 已被法院依法判决 , 交管部门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他们都将面对终生无法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不得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境况 。
交通|北京公布一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因犯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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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 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 , 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 , 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 , 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 , 应当标明位置 。
【交通|北京公布一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因犯交通肇事罪】在此 , 交管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车辆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 文明行车、安全驾驶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 积极协助警方调查处理 , 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妄图逃逸 ,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 , 将面临事故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 , 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 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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