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法院宣判刘某等19人涉黑案,看看有没有你认识的?
7月24日 , 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在泰和、永丰等8地依法对刘某等19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 。 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等七项罪名 , 数罪并罚 , 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二十三年 , 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8人分别被判处十四年至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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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查明
2004年 , 初中辍学后的刘某随父前往湖南开始混社会 , 参与了一起故意伤害案 , 造成一死一重伤 , 事后躲回泰和县 。 之后刘某因违法犯罪先后8次受到刑事、行政处罚 。 2015年3月刘某因窝藏罪刑满释放后 , 陆续纠集前科劣迹或社会闲散人员 , 逐渐形成了以刘某为组织、领导者 , 以胡某峰、吴某(已死亡)等4人为骨干成员 , 以胡某善等15人为一般成员的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 。 2015年5月17日 , 该组织实施了非法拘禁罪 , 标志着以刘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正式成立 。 直至2018年11月 , 刘某再次被抓 , 该组织存续时间长达三年多 。
该组织为树立恶名和强势地位 , 在刘某的直接组织、指挥下或依照组织惯例 ,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 , 在泰和县境内及周边区域大肆开设赌场 , 敲诈其他赌场 , 在娱乐场所消费强行要求打折、逃单、挂单 , 插手民间纠纷 , 公然对抗公权力 , 有组织地实施了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开设赌场、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犯罪及一系列违法行为 , 为非作恶 , 欺压、残害群众 , 并通过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及其他手段 , 获取了一定的经济实力 , 用以支持组织的生存、发展 , 在泰和县及周边区域的赌场、娱乐行业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 对被害人造成了极大的心理震慑 , 使在该区域及相关行业内生活、生产、经营的多名群众慑于组织的恶名不敢报案 , 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 该组织多次干扰、破坏党和国家机关及基层组织的工作秩序 , 致使工作职能不能正常行使 。 该组织先后实施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等犯罪行为13起、违法活动18起 。
法院审理认为
【泰和法院宣判刘某等19人涉黑案,看看有没有你认识的?】以被告人刘某为首的犯罪组织结构稳定、层级清楚、分工明确、纪律严格 , 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 , 为非作恶 , 欺压残害群众 , 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秩序 , 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 。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具体的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退赔情况 , 对19名被告人分别量刑 , 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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