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伪造242万元借款“事实”,并要他人起诉自己,结果……

近日这样一则布告在湘阴县“火”了男子伪造242万元借款“事实”,并要他人起诉自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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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被告人相互串通
试图通过虚假诉讼
为其中一方逃避还款义务提供帮助
孰料
法律“天网恢恢”
法官“火眼金睛”
换来的不仅是一场空
还有实打实的刑罚
更多内容↓↓↓01基本案情2014年至2015年 , 被告人左某伟先后找李某借款115万元 , 约定月息3% 。 为保障自己的债权 , 李某与左某伟签订车辆转让协议 , 约定左某伟将名下的保时捷小车作价45万元转让给李某 , 车辆仍给左某伟使用 。 后因左某伟无法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 李某直接将车开走 , 并于2016年10月 , 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2017年3月27日 , 左某伟指使涂某等人从李某处抢回车辆 , 并于当晚跟踪李某 , 将李某强行挟持在汽车后座上 , 限制其人身自由 , 对其实施殴打 。 经鉴定 , 李某的伤情为轻微伤 。 在李某与左某伟的债务纠纷中 , 李某对左某伟妻子名下的门面向法院申请冻结 , 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 正式进行网上拍卖 。 为使拍卖价款尽可能少地清偿李某的债务 , 左某伟向被告人周某伪造了一张借款242万元、月利息为3%的借条 , 并提供虚假银行流水等证据材料给周某 , 指使周某他提起民事诉讼 。 法院判决周某胜诉 。 后经审查发现 , 左某伟、周某可能涉嫌虚假诉讼 , 遂向公安机关移送 。 02法院判决男子伪造242万元借款“事实”,并要他人起诉自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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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伪造242万元借款“事实”,并要他人起诉自己,结果……】左某伟伙同周某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 导致法院作出错误的生效裁判 , 妨害了司法秩序 , 其二人的行为已构成虚假诉讼罪 。
在共同犯罪中 , 左某伟系主犯;周某起次要作用 , 系从犯 。 二人归案后 , 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 认罪认罚 , 予以从轻处罚 。
更多内容↓↓↓遂法院判决:左某伟犯虚假诉讼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周某犯虚假诉讼罪 , 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
此外 , 左某伟因上述所犯非法拘禁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 二罪并罚 ,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 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 涂某犯非法拘禁罪 , 也被判处相应刑罚 。
该案审结后 , 湘阴县法院以布告形式在全县各乡镇、村组和城区人流集中处张贴 , 并在县电视台曝光 。 虚假诉讼不仅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损害了司法权威妨害了司法秩序对此我们将坚决依法严惩-End-
来源: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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