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新闻|浙江大学一学生犯强奸罪获刑后“留校察看” 浙大回应:尽快作出说明( 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中提到 , 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 决定判处的刑罚 。 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 , 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 , 做到罪责刑相适应 , 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
连大有律师表示 , 依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对努某进行处分也明显不妥 , 强奸罪明显不是违纪 , 而是犯罪行为 。 违纪、违法及犯罪 , 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是明显不一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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