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学生犯强奸罪“仅留校察看”?专家释疑
浙大学生犯强奸罪“仅留校察看”?专家释疑三个法律问题2020-07-21 13:59 来源:新京报https://www.sohu.com/a/408843870_114988?spm=smpc.home.top-news4.1.1595319528587738NbS6&_f=index_news_12浙大一学生犯强奸罪获缓刑一年半 学校将其留校察看
新京报讯(采访人员 王俊)今天 , “浙大学生犯强奸罪获一年半缓刑 , 仅被留校察看”引发热议 , 不少声音质疑处罚过轻 。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表示 , 强奸罪被判三年以下须具备自首、犯罪未遂、中止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 , 但因无法了解案情无法做出判断 。 浙大回应称正研究处理此事 , 后续情况会再公布 。昨晚 , “浙大一学生强奸罪仅被留校察看”在网络发酵 。采访人员从浙江大学学工部官网查阅该处分文件 , 处分通报显示:2020年4月17日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该生犯强奸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缓刑一年六个月(见(2020)浙0106刑初140号刑事判决书)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9号)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 经研究决定 , 给予努XX留校察看处分 , 期限12个月 , 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 , 到期可以申请解除 。通报称 , 该生对本处分决定如有异议 , 可在收到处分决定书后10日内 , 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采访人员从裁判文书网查询该案件 , 努某案判决书未公开具体案情 。 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铭律师表示 , 普通强奸案的一审判决和庭审 , 因涉及被害人隐私 , 不公开审理 。
强奸罪为何会判三年以下?据学校通报 , 努某犯强奸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缓刑一年六个月 。 犯强奸罪被判一年六个月 , 引起争议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对强奸罪的规定 ,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表示 , 强奸罪被判三年以下的情形 , 属于减轻处罚 。 通常有两种情况 。 一是必须具备法定减轻处罚情节 , 包括自首立功 。 犯罪行为人是未成年人 。 以及犯罪未遂、中止等 。 二是特别减轻或者酌情减轻情况 , 不具备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但根据案件特殊情况 ,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 也可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具体就该案来说 , 阮齐林表示 , 由于无法了解具体案情 , 因此无法做出判断 。缓刑一年半 , 意味着什么?通报显示 , 努某犯强奸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缓刑一年六个月 。 赵铭解释 , 努某刑罚期限为一年六个月 , 采取缓刑方式执行1年半 。 “也就是说 , 被告人的刑期都在监狱之外执行 , 通俗讲 , 他不用下监狱 。 ”缓刑适用的前提条件为: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被告人(累犯除外) 。 “但具体是否适用缓刑 , 需要法官结合案件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来行使自由裁量权 。 ”他表示 , 缓刑理论上是针对短期刑罚的被告人 , 这种刑罚下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小 , 有利于教育改造 。 缓刑罪犯需接受社区矫正 , 如要离开社区管辖范围 , 比如出市出省 , 要向社区进行汇报和同意 。留校察看处罚 , 是否过轻?努某被判强奸罪 , 浙大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 被质疑处罚过轻 。采访人员查阅《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 第十七条第三款显示:被司法机关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 或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 , 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 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这意味着 , 如学生被判处有期徒刑 , 则必须开除学籍 , 如判处缓刑则可在开除学籍和留校查看中二选一 。赵铭认为 , 犯强奸罪的学生如果还在学校里 , 可能会给其他学生带来不安全感 , 不利于学校的声誉 , 还可能造成不利社会影响 。阮齐林表示 , 对学生的处分应以事实为依据 , 以法律为准绳 , 根据具体案情判断 。新京报采访人员 王俊编辑 陈思 校对 卢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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