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徒刑|男子从广西来绵盗窃,偷了1900元后打“飞的”返回!结果…

本文转自【绵阳晚报】;
近日
游仙法院审理了三起盗窃案
他们为了“偷”也是蛮拼的
他,偷了1900元 ,打“飞的”返回
他,连瓶王老吉 都不放过
他,用尽心思盗刷别人支付宝
01
来绵偷了1900元 打“飞的”走了
1988年出生的刘伟,广西人。
2019年10月13日,刘伟伙同他人冒用别人身份证,从广西南宁坐火车来绵阳实施盗窃 。10月15日16时许,二人窜至游仙区一小区,将陈某某放于家中的1900元现金盗走。10月19日,二人乘飞机返回南宁 。
两天后,刘伟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经游仙法院审理,判处被告人刘伟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同时退赔被害人损失 。
02
见啥偷啥!连瓶王老吉也不放过
2019年1月一天晚上,罗阳和王虎利用在涪城区临园路东段一酒吧工作的机会,窜至库房,将烟酒、虫草等物盗走 ,后将销赃所得2万余元分赃并挥霍。
2019年4月,两人又窜至剑南路西段一家保险公司,将数码相机、笔记本电脑、二十余个装有零钱的红包(共有现金500余元)盗走 。
2019年10月,两人在芙蓉汉城一家餐厅,将一个装有数张银行卡的钱包及三瓶白酒、两瓶王老吉盗走 ,并凭借银行卡背面写的密码,取走现金7100元 。
游仙法院判处被告人罗阳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王虎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并继续追缴两人违法所得退赔被害人 。
03
盗刷他人支付宝1.4万余元
1986年出生的陈刚,四川省蓬溪县人。
2019年12月17日晚,陈刚行至游仙区芙蓉路南段,进入受害人胡某某经营的茶园,将一部手机盗走 ,并试解出手机锁屏密码。随后通过花呗消费套现、转账支付的方式,分多次套取支付宝账号内现金共计14549元 。后来,因为胡某某将账号限制了支付,陈刚以300元的价格将手机销赃。
游仙法院审理认为,2019年1月,陈刚就因犯盗窃罪被涪城法院判刑,属于在前罪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
综上,法院判处被告人陈刚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同时继续退赔被害人相关损失 。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 期徒刑|男子从广西来绵盗窃,偷了1900元后打“飞的”返回!结果…】绵阳日报社融媒体采访人员/邓勇 编辑/陈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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