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火烧山后悔莫及,法院判刑如梦初醒

2020年7日7日 , 泰和县公安局中龙森林派出所侦办的肖某失火一案 , 经泰和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 被告人肖某犯失火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 , 缓刑两年 。
失火烧山后悔莫及,法院判刑如梦初醒
文章图片
案件还原
2019年12月11日10时30分许 , 犯罪嫌疑人肖某为方便其菜园修建围墙 , 用打火机燃烧其菜园内及围墙旁边田埂上的杂草 , 但未等火完全熄灭就回家睡觉 , 随后火星复燃并一路沿农田蔓延开来 , 引发灌溪镇桃源村“牛形大坑”等山场森林火灾 , 等到肖某睡醒后 , 才发现火势已经烧到山上 , 酿成大错 。
失火烧山后悔莫及,法院判刑如梦初醒
文章图片
经现场目测 , 山场过火有林地面积在30亩以上 。 民警立即将肖某带离调查 , 犯罪嫌疑人肖某对失火烧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 当日民警依法对其刑事拘留 。
失火烧山后悔莫及,法院判刑如梦初醒
文章图片
肖某违反森林防火法规 , 随意野外用火 , 失火引发森林火灾 , 过火有林地面积达30亩以上 , 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 , 犯失火罪 , 故出现了开头法院判决的一幕 。
天干物燥、气温很高 , 现正处于夏季收割稻子的时候 , 此时更要时刻注意防火 , 不要随意焚烧秸秆、稻草 , 不要随意野外用火、玩火 , 不然一不留神就变身“火老虎”引发森林火灾 , 判刑又赔钱真是损人又害己 。
森林防火注意事项
【失火烧山后悔莫及,法院判刑如梦初醒】●严禁在林区烧秸秆、烧稻草、烧荒、烧田埂等;
●严禁在林区玩火、野炊、烤火等;
●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品进入山林;
●在森林内从事野营、登山、祭祀等活动的 , 应当遵守森林防火的各项规定 , 注意防火安全;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 , 应当主动向当地人民政府、公安或林业等相关部门报告 。
失火烧山后悔莫及,法院判刑如梦初醒
文章图片
知识小科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过失犯前款罪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