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侦办|男子借朋友20万元,半年后朋友还钱让他写收条,因一个字丢5万元


案件侦办|男子借朋友20万元,半年后朋友还钱让他写收条,因一个字丢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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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故事
今年3月 , 毛井向好友尹文成借了20万元 , 盘下了一批鞋子 , 在鞋城开了家鞋店 。 本以为鞋店生意会很好 , 不承想盘下的鞋子样式老旧 , 销售很不理想 。
尹文成见状 , 担心自己借给毛井的钱打了水漂 , 就催着毛井还钱 。 毛井也没多说 , 将之前卖鞋赚的5万元 , 通过银行转账打给了尹文成 。
到了冬天 , 见毛井的鞋店经营状况还在恶化 , 尹文成就再一次催促他尽快还款 。 无奈之下 , 毛井只好把门面转了出去 , 得到了转让费15万元 。
毛井拿到转让费后 , 将其中的10万元还给了尹文成 。 还钱之前 , 他让尹文成写一张收条 , 说:“尹哥 , 上次我通过银行转账还了你5万元 , 你还没给我写收条 , 加上今天给你的10万元现金 , 你就一并给我写张收条 , 就写‘今收到毛井還款15万元整’吧!”
尹文成听毛井说得有理 , 就痛痛快快写了张收条 , 上面写着:“今收到毛井还款15万元整 , 尹文成 , 2017年12月6日 。 ”
又过了一段时间 , 见毛井还不来还剩下的5万元 , 尹文成又去找了一趟毛井 。 听说尹文成来要钱 , 毛井假装很吃惊 , 说:“尹哥 , 我问你借的20万元已经还清啦 。 ”

尹文成一听急了:“你只还了我15万元 , 还有5万元未还哩 。 ”
毛井狡辩道:“我通过银行转账还给你5万元 , 又当面给你15万元现金 , 收条上白纸黑字写得很清楚啊 。 ”
尹文成没想到毛井会耍赖 , 气得两眼冒火 。 无奈之下 , 他只好将毛井告上了法庭 。
法庭辩论时 , 双方对收条记载的15万元的构成各执一词 。
尹文成说 , 收条上的15万元 , 有10万元是毛井当天以现金的方式支付给自己的 , 另外5万元是自己对毛井先前通过银行转账还款的确认 , 是毛井要求自己在收条中一并写入的 , 实际当天只还款10万元 。
毛井则辩称 , 收条上清清楚楚地写着“今收到毛井还款15万元整” , “今”就是指2017年12月6日 , 这一天自己一次性给了尹文成现金15万元 , 另外5万元是上次银行转账给的 , 合计是20万 。
经过审理 , 法院认为 , 尹文成的说法与收条内容“今收到还款”不一致 , 且并无其他有效证据印证 , 故难以采信 。
另外 , 毛井的门店转让费确实是15万元 , 尹文成也没法证明毛井只还了其中的10万元 , 而不是15万元 , 即毛井有支付15万元的可能性 。 因此 , 法院最终认定收条有效 , 驳回了尹文成的起诉 。
听了法院的判决 , 尹文成欲哭无泪 , 没想到一个“今”字 , 就把自己5万元的债权给抹杀了……

律师点评:
这个故事涉及的一个法律问题是 , 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
根据法律规定 ,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 , 对自己的主张有举证的义务 , 否则 , 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
故事中的毛井向尹文成借款20万元开店卖鞋 , 这点双方均无异议 , 但后来由于毛井经营不善导致关店还钱 , 对于两次还款的金额 , 毛井称第一次还了5万元 (这一点双方也无异议) , 而第二次毛井称转让门店的15万全还了欠款 , 且有借条为证(今收到毛井还款15万元整) 。
针对毛井的表述 , 尹文成表示第二次只还了10万元 , 另外5万元是第一次的还款结算在第二次中 , 那么 , 尹文成就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承担进一步举证责任 。
因为从字面分析 , 这“今”字的意思就是今天收到的款项 。 如果不能举证 , 则败诉是必然的 。作者陈伯群
【案件侦办|男子借朋友20万元,半年后朋友还钱让他写收条,因一个字丢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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