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发来|客人被抢走,民宿老板说对方老板娘乱搞男女关系,结果搞得对方夫妻分居,法院:书面形式当面赔礼道歉

7月20日,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因泄愤在微信中恶语中伤他人的案件。
【 顾客发来|客人被抢走,民宿老板说对方老板娘乱搞男女关系,结果搞得对方夫妻分居,法院:书面形式当面赔礼道歉】严某是一家民宿的老板,一天下午,他突然收到顾客发来的微信:“我不住了,押金退给我吧”,询问情况后该顾客发来了几张短信截图,原来是另一家民宿的老板丁某给这位顾客发来的信息。丁某在聊天中这样说到:“是到别人家住宿了吧,你问一下住宿的老婆是干嘛的,别传染了一身病毒和性病”“因为他老婆在外面就干这行”。
当该顾客提出要把信息发给严某时,另一家民宿老板丁某表示并不在乎,还说严某还会在老婆带男人回家时陪他们喝酒。自己则是行的端做得正。上述聊天内容让严某看后十分愤怒,遂报警求助。民警现场了解情况,通过联系收到短信的顾客确认情况。该顾客称,在看到短信内容时内心想法是“不管短信内容是真是假,内心觉得很害怕,想退了押金赶紧走”,并表示将短信发送给严某后,就已经删除,未向第三人转发。

顾客发来|客人被抢走,民宿老板说对方老板娘乱搞男女关系,结果搞得对方夫妻分居,法院:书面形式当面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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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某的爱人得知此事后认为,因丁某故意捏造并散布自己在外从事违法工作的虚假事实,导致客人要求退房,丈夫严某因此事与其分居,双方冷战、吵架,给自己带来了巨大的心里压力。丁某的行为贬损原告人格,破坏了自己名誉,严重影响了自己的正常生活,故诉请被告以书面形式当面赔礼道歉,澄清事实,消除其言行所造成的恶劣影响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及为维权所支付的律师费。
被告丁某辩称,自己并未与严某的爱人有任何直接的语言接触,对方所提供的聊天记录,为丁某与客人之间的聊天记录,该聊天记录是自己对其客人被他人抢走的一种发泄方式,并未针对特定的某一个人且被告并不知道客人入住到对方家中,故自己并未诽谤。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一、被告丁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当面向原告严某的爱人赔礼道歉。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现该判决已生效。
潇湘晨报采访人员邬成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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