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一59人“软暴力”讨债团伙,被判刑!

文章图片
本文标题:南阳一59人“软暴力”讨债团伙 , 被判刑!
7月17日 , 邓州市人民法院对何某等59名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一案公开宣判 。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何某借用亲属宁月某身份做法人代表 , 于2016年5月20日在山东省济南市成立济南出云法律咨询有限公司;2016年12月5日济南出云为股东发起人 , 在山东省泰安市成立子公司泰安出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该公司从事为多家金融公司催收贷款的业务 , 公司组员用公司统一培训的话术及短信模板 , 根据网贷公司提供的联系方式 , 或者其他违法手段获取的联系方式 , 通过故意揭露贷款人欠款的隐私 , 实施软暴力催收行为 , 滋扰贷款者本人及亲属和其他社会关系人等 。 并逐步升级滋扰内容 , 威胁贷款人还款 , 致使全国各地多名被害人不堪其扰 ,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 邓州市马某、赵某等多名被害人受害 。
【南阳一59人“软暴力”讨债团伙,被判刑!】
文章图片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等59人为非法获取巨额经济利益 , 承揽多家网络贷款公司催收业务 ,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 , 破坏社会秩序 , 情节恶劣 , 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 系共同犯罪 。 被告人为攫取高额利益 , 采取的发债务催告函、假称立案、起诉、挖户籍等方式故意揭露贷款人隐私、辱骂、威胁, 恐吓、电话短信骚扰等催收行为 , 符合法律法规对“软暴力”的规定 。
被告人以成立公司为载体 , 有较为完备的组织架构、层级和部门管理 , 有统一的行为模式、固定的重要成员及明晰的利益分配方式 , 组织人数众多 , 有组织有预谋地共同实施软暴力催收的寻衅滋事犯罪行为 , 致使全国各地多名被害人不堪其扰,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 破坏社会秩序 , 已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 。

文章图片
法院根据本案的具体犯罪事实以及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 , 结合各坦白、认罪认罚、退赔等量刑情节 , 对被告人何某以寻衅滋事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其他58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刑期 。 对违法所得及作案工具 , 均予以追缴、没收 , 上缴国库 。
来源:邓州法院
欢迎留言评论!
推荐阅读
- 一降一升电网销分化明显 疫情催生保险网销新模式
- 王者荣耀:耀神单排王者低星局,天秀公孙离距离失败仅差一毫米!
- MLF超额续做未降息,下一步货币政策怎么看?
- 小区公共收益成为一笔“糊涂账”?定期公开收支是关键
- 人间风物志|游雍和宫:有人说这是北京必打卡景点之一,但我并不觉得非去不可
- 新个体经济为啥这么"火" 分享也是一项"严肃创业"
- 粤游记|旅游就该诗酒趁年华,带你一起到东京,我们玩点不一样的!
- 反伤刺甲将调整,然后新出了一件魔抗装备,这两都完美适合赵云!
- 三分钟游世界|云南新走红一座公园,门票高达100元,但去过的游客都说好
- 梦幻西游:80W精锐第一法系戒指买家曝光,全号价值远超500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