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杀害女儿9岁同学男子被执行死刑:以爱的名义报复,为何最自伤?

_本文原题是杀害女儿9岁同学男子被执行死刑:以爱的名义报复 , 为何最自伤?
女儿|杀害女儿9岁同学男子被执行死刑:以爱的名义报复,为何最自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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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建厦接受庭审画面
“林建厦故意杀人案” , 随着“林建厦”被执行死刑 , 法理的刀尺算彻底落案 。 然而 , 回到悲剧的范畴里 , 他不仅杀死女儿的9岁同学 , 也从生命的基质中 , 把自己的家庭和女儿的世界撕成粉碎 。 按照官方对案情的复盘:林建厦的女儿与同学(被害人)在课堂上只是发生“小摩擦”(2018年9月19日);第二天 , 林建厦得知“当事同学”未公开道歉 , 心生报复(杀害)之念;最终 , 在当月21日 , 林建厦携带事先准备的刀具 , 来到女儿就读小学的班级教室 , 将“被害人”带至男厕内残忍杀害 。
对于这起案件而言 , 其实案情推动是较为明显的 。 就是父亲得知女儿“被欺负” , 并且女儿还没有收到“当事同学”的“公开道歉” , 作为父亲就有些心疼女儿 。 于是“心疼成恨” , 一场“犯不着”的血案就这样发生了 。 虽然 , 在审判环节 , “林建厦”方面 , 提出“精神病问题”可能是促发案件的因素 , 希望得到量刑方面的从轻发落 , 但是法庭方面并没有采信 。
最终 , 法庭还是认定“林建厦”犯罪性质恶劣 , 手段残忍 , 情节和后果严重 , 虽有自首情节 , 亦不足以从轻处罚 。 从这个意义上而言 , “林建厦”替女儿强出头 , 可能大概率上是没怎么考虑后果的 。 于此 , 才有事后“求生的环节” 。 只是 , 比起她女儿受到的委屈 , 他让“被害人”受到的伤害 , 更为不可估量 。
不少人在谈到“林建厦”时 , 觉得这是个有血性的父亲 , 他肯定很爱自己的女儿 。 只是 , 我们回到这场血案的代价中 , 才发现他并不是个负责任的父亲 。 起码 , 站在利害关系的尺度上 , 他是个糊涂的父亲 。 从女儿“被欺负” , 到女儿未收到“公开道歉” , 再到他持刀杀害女儿的同学 , 仅是72小时的事情 。
之所以强调“林建厦”糊涂 , 是因为他的报复逻辑里 , 根本没有考虑到自己和对方从此要面临什么 。 他可能真的很爱自己的女儿 , 但是 , 他的爱却充满致命的伤害性 。 当然 , 我们不是“林建厦” , 很难设身处地地感受他当时的情绪 。
但是 , 作为一个正常人 , 如果在做事的时候不想后果 , 这总是让人感到遗憾的 。 并且 , 对于他来讲 , 肯定也是后悔的 , 要不然也不会出现审判过程中的“求生环节” 。 然而比起他的愤怒和苦衷 , 作为“被害人”的家属 , 可能更加愤怒和悲苦 。
只是 , 对于这场双输的报复性悲剧而言 , 比起本身的“犯不着” , 其背后所折射出的问题更令人触目惊心 。 作为“林建厦”来讲 , 他得知女儿和同学发生“小摩擦” , 应该是女儿告诉他的 。 要不然 , 他也不会单方面的认为“当事同学”该向自己的女儿“公开道歉” 。
这其中就涉及家长如何判断孩子是否夸大事实的问题 , 并且 , 还涉及家长如何处理孩子情绪的问题 。 从某种层面上而言 , “林建厦”并没有过滤孩子的反馈 , 也没有想办法去调节女儿的情绪 , 而是较为机械的将女儿的情绪转接到自己身上 。
当然 , 从直接的观感里 , “父亲对女儿的爱”表现的很明显 。 可惜的是 , 即便有爱 , 也是“愚蠢的爱” , “糊涂的爱” 。 因为 , 他真要是爱女儿 , 就不该把“女儿的坏情绪”放大 , 把自己推上犯罪的道路 。 我们虽不清楚 , 他被执行死刑时 , 他的女儿会怎样 。 但是 , 对于十多岁的孩子来讲 , 这可能是一生都不可回避的阴影 。
另外 , “林建厦”的报复逻辑 , 注定他必将面对死刑 。 说实话 , 女儿跟同学发生“小摩擦” , 作为父亲就提刀去杀人 。 那么反过来看 , 你把人家的孩子杀死 , 人家是不是必须要求你偿命 。 从这个意义上讲 , 想用“精神病问题”寻求免死 , 就有些说不过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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