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龙坎|加盟店两年制售2吨地沟油锅底,小龙坎:深感自责去年已处理

知名火锅品牌小龙坎加盟店涉嫌使用地沟油被曝光 。
近日 , 裁判文书网公布 , 2019年4月 , 火锅品牌小龙坎的加盟店之一“榆林市榆阳区小龙坎老火锅店”法定代表人苏涛涛 , 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 被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刑事拘留 , 后经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后被依法执行逮捕 。
针对这一桩旧案 , 小龙坎老火锅于7月13日发布声明称 , 对餐厅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深感自责并诚挚道歉 , 小龙坎在2019年已配合事发当地部门处理了此类事件 。
小龙坎联合创始人李硕彦表示:“加盟连锁管理这条道路充满挑战性、道阻且长 , 但是小龙坎会越挫越勇 , 有信心探索出一套强管控、共利益的火锅加盟连锁管理模型 , 然后共享给行业 。 ”
根据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9)陕0802刑初996号 ,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1月份 , 被告人苏涛涛租赁榆林市榆阳区榆阳中路汇优时代星座2楼开设“榆林市榆阳区小龙坎老火锅店” , 2017年2月24日开始营业 。
2017年5月至7月 , 被告人苏涛涛指使被告人苏飞飞、刘东月、冯明明在该火锅店厨房内 , 用油水分离器将顾客就餐后的火锅锅底分离出来的废弃油脂高温加热后 , 加入辅料制作成红油(地沟油) , 负责配锅的厨师将加工好的红油制作成火锅锅底后给顾客销售 。
【小龙坎|加盟店两年制售2吨地沟油锅底,小龙坎:深感自责去年已处理】
小龙坎|加盟店两年制售2吨地沟油锅底,小龙坎:深感自责去年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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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期间 , 被告人苏飞飞参与生产600斤地沟油 , 被告人刘东月和冯明明参与生产400斤地沟油 , 并加工成火锅锅底给顾客销售 。
2018年8月14日至2019年4月26日 , 被告人苏涛涛指使被告人苏飞飞、苏李强使用上述方法加工地沟油3963斤 , 并加工成火锅锅底给顾客销售 。
以上 , 在被告人苏涛涛的指使下 , 被告人苏飞飞参与生产销售的地沟油4563斤 , 价值共计80934元;被告人苏李强参与生产、销售的地沟油3963斤 , 价值共计71334元;被告人刘东月、冯明明参与生产、销售的地沟油400斤 , 价值共计9600元 。
法院认为 , 被告人苏涛涛、苏飞飞、苏李强、刘东月、冯明明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参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 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上述5人均获刑 。 其中 , 被告人苏涛涛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17万元 。
据介绍 , 小龙坎是2014年从个体工商户发展起来的成都火锅品牌 , 并于2016年开放加盟 , 目前全国有900余家门店 , 其中除了成都、重庆以及海外的日本、新加坡、北美区域是直营体系 , 剩下全国的其它区域都是加盟连锁管理模式 。
上述涉事门店正是一家小龙坎加盟店 。
虽然这是一桩旧案 , 但“地沟油”还是吸引了外界的广泛关注 。
为此 ,7月13日 , 小龙坎发出一条有关紧抓产品安全管理和加盟运营的公告 , 宣布了6条监管措施 。
包括:2020年9月1日前在全国门店上线“小龙坎5G智慧厨房” , 落地门店360°无死角监控系统 , 由公司总部进行24小时监管;2020年10月1日前全国全面上线小程序 , 对全国门店进、销、存系统进行强监管;提高飞行督查 , 一旦门店评分低于标准则取消授权、终止合作;一旦核实门店存在油料食安风险 , 直接取消授权、终止合作;继续推行视频安全检举奖励机制 , 等 。
小龙坎|加盟店两年制售2吨地沟油锅底,小龙坎:深感自责去年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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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个体案例 , 小龙坎的连锁加盟模式的安全性 , 也引发广泛关注 。
据介绍 , 小龙坎在2016年也曾面临两个选择:加盟模式便于品牌快速发展 , 但难于实现统一性和标准化的管理;直营模式管控更标准化 , 但门店拓展需要大量资金、人力以及强大的后台支撑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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