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离婚时并未生育子女,男子十年后突然被儿子起诉?
近日 , 陈京突然收到法院的一张传票 , 原来竟是儿子起诉要求自己支付抚养费 。 可是陈京与前妻离婚时并未生育子女 , 怎么突然冒出来一个九岁的儿子 ,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近日 , 常熟市人民法院调解了这样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 。
汪平与陈京曾是一对夫妻 , 因感情不和 , 两人于2010年6月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 , 在离婚协议中 , 写明“未生育” 。 之后 , 汪平又与他人再婚 , 并于2011年生下了儿子汪洁 , 之后又与第二任丈夫生育一女 。 陈京也在与汪平离婚后 , 再婚并生育了子女 。
汪平称 , 在2010年与陈京协议离婚时 , 其已经怀孕 , 后来与第二任丈夫包某结婚时 , 孩子出生证明上登记的父亲是包某 。 2013年经鉴定 , 包某与汪洁之间无亲生血缘关系 。 2019年汪平与包某离婚 。 因身体不好、收入不稳定 , 没有能力独自抚养汪洁 , 因此以汪洁的名义提起诉讼 , 要求陈京支付汪洁从出生到2019年1月底每月1000元抚养费合计10.8万元 , 并要求从2020年2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 。
为证明上述情况 , 王某提交了医院的诊断报告、孕期初诊记录及汪洁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据 。
被告陈京则辩称 , 离婚时自己根本就不知道汪平已经怀孕 , 申请对汪洁与其的亲子关系进行鉴定 。 法院遂委托相关机构进行了司法鉴定 , 鉴定意见为:依据现有资料和DNA分析结果 , 支持陈京为汪洁的生物学父亲 。
近日 , 经法院主持调解 ,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陈京支付原告汪洁出生至2020年6月30日的抚养费共计人民币68400元;自2020年7月起支付原告汪洁抚养费每月人民币600元 , 至其18周岁时止 。
承办法官表示 , 本案中 , 汪洁虽然是在母亲汪平与父亲陈京离婚后出生 , 但根据法庭查明的事实及司法鉴定结果 , 亲生父亲陈京应依法对汪洁承担抚养义务 , 支付相应费用直至其成年 。
【扬子晚报|离婚时并未生育子女,男子十年后突然被儿子起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采访人员 万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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