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绑架勒索50万元 逃亡20年终获刑

本报讯(采访人员杨珂)绑架勒索50万元,事后逃亡20年,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罪犯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近日,马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绑架案,被告人郭某某犯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万元,赃款继续予以追缴。
【 法网恢恢|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绑架勒索50万元 逃亡20年终获刑】原来被告人郭某某伙同崔某某(已判刑)、庞某某(已判刑)密谋策划,决定绑架时任我市某法院执行庭庭长柴某某之子柴小某(时年8岁)。
1999年11月25日12时许,在我市某小学附近,由庞某某负责跟踪,崔某某骑摩托车带郭某某将柴小某撞倒后带至马村区安阳城街道一个山坡上的矿石井内藏匿,后将柴小某转移到市光亚新村庞某某的租房处,郭某某负责看管,崔某某、庞某某制作书信并说明赎金交付地点,要挟柴某某交付赎金人民币50万元。
同年11月29日,柴某某将赎金50万元送到指定地点,崔某某将赎金取走。20时许,柴小某被释放。事后,郭某某分得现金16.6万元。
案发后,郭某某逃逸,虽然公安机关大力追捕,但他像人间蒸发一般,始终杳无音信。
2019年9月22日,我市民警发现安徽淮南市一名叫郑某磊的人与郭某某相似度极高,便赶往当地进行深入细致的核查。最终审查确定郑某磊就是潜逃20年之久的郭某某。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某某伙同他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做人质,索取现金50万元人民币,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焦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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