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观察|青岛自贸片区获多项行政权力事项,首创制度创新

7月8日 , 山东省政府发布《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 对做好“负面清单制”放权作出明确安排 。
按照部署 , “负面清单”共包含213项事项 , “负面清单”之外的其他省级行政权力事项 , 均可由“两区”承接 。 对于山东自贸试验区青岛片区来说 , 除携带、运输、邮寄档案及其复制件出境的审批等213项事项外 , 未来 , 90%以上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 , 均可由片区承接 。
编辑/?冯亚楠
山东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中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等重大敏感事项列入“负面清单” , 共包含213项事项 。
其中 , 行政许可185项 , 行政确认6项 , 其他行政权力22项;涉及国家安全的27项 , 涉及公共安全的52项 , 涉及生态安全的28项 , 涉及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32项 , 涉及意识形态安全的63项 , 放在省级实施更有利于工作开展和受上级部门委托不能再委托事项7项等 。
【简单观察|青岛自贸片区获多项行政权力事项,首创制度创新】按照部署 , 由省政府办公厅、省商务厅按照“一次放权、分批承接”的原则 , 会同济南、青岛、烟台3市政府 , 指导“两区”根据工作需要、承接能力和实施条件梳理用权需求清单 , 7月底前与省直有关部门完成对接 , 确定首批承接的具体权力事项 。 之后 , 可根据自身承担的改革和发展任务 , 陆续承接省级权力事项 。
重大制度创新——负面清单制
6月12日 , 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
《决定》的最大亮点 , 在于创新放权模式 , 将近年来一直实行的正面放权单一模式扩展为正面放权、负面放权两种模式 。
《决定》将这一重大创新举措规范化、法制化 , 明确了“负面清单”的法律地位 , 为省市两级尽可能赋予“两区”更多自主发展、自主改革、自主创新的行政权力事项提供了法治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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