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海宁|准确认定“假一赔X”的“假”有何价值


冯海宁|准确认定“假一赔X”的“假”有何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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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取得消费者的信任感 , 很多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会作出“假一赔五”“假一赔十”甚至“假一赔百”的承诺 。 但在发生纠纷时 , 消费者和经营者往往会对“假一赔X”的条款产生争议 。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 , 依法判处商家向消费者进行“假一赔五”的5倍赔偿 。 (7月12日《法制日报》)
据悉 , 消费者在网店购买了一个水槽 , 原因是商品页面特别标注了“220mm加深槽身”“再一次刷新深度”等广告语 , 而且还标注了“假一赔五” 。 然而消费者收货后发现该水槽深度竟然不足210mm , 根本没有达到事先承诺的“220mm” 。 于是消费者起诉商家 , 要求其履行“假一赔五”的承诺 。
这一案例之所以受关注 , 其一 , “假一赔X”的承诺在现实中很常见 , 但往往做不到 , 受伤害的是消费者 。 其二 , “假一赔X”的“假”一般被认为是假冒商品 , 而北京互联网法院认定商家虚假宣传也是造假 。 其三 , 依法判处商家对消费者5倍赔偿 , 这一结果刷新人们对“假一赔X”的认知 。
“假一赔X”写入两部法律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了“假一赔三”;第十六条规定 ,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 , 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 比如经营者承诺“假一赔五”就该履行“赔五” 。 另外 , 《食品安全法》有“假一赔十”的规定 。 这种“假一赔X”可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 。
此次北京互联网法院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 ,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 , 应当真实、全面 , 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 认为该商家的不实宣传同样属于造假 , 继而判决“假一赔五” , 可以说至少有三方面的积极意义 。
首先 , 对商家“任性承诺”、“虚假宣传”是种警示 。 商家为了促销可以作出相关承诺 , 这种承诺既是一种宣传也是一种约定 。 如果“承而不诺” , 则涉及虚假宣传乃至构成欺诈 , 要为此承担后果 。 北京互联网法院此次向商家普及了一个常识是 , “假一赔X”的“假”还包含宣传与实际不符 。
其次 , 提示消费者要敢于对商家“假一赔X”较真 。 在很多人的认知里 , “假一赔X”的“假”一般指假货 , 所以不会对假货以外的承诺较真 。 而此案告诉消费者 , “假一赔X”的“假”有丰富内涵 , 要根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 虚假承诺、虚假宣传同样也是“假” , 理应让商家根据承诺来赔偿 。
另外 , 对其他司法机关审理类似案件也有参考意义 。 虽然我国不是判例法国家 , 但关于“假一赔X”案件的公正审理 , 经媒体报道后对其他司法机关也有参考意义 , 主要是如何来理解和认定“假一赔X”的“假” 。 显然只有准确认定其中的“假” , 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和司法公正形象 。
上述司法案例仅涉及一个水槽 , 即使是5倍赔偿 , 涉案金额也不会很高 。 但这一案例却引起舆论关注 , 足以说明该案判决具有广泛的社会意义 。 在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越来越大的语境下 , 无论是商家还是消费者 , 不管是司法机关还是监管部门 , 都要准确认识法律规定 , 为消费“保驾护航” 。
【冯海宁|准确认定“假一赔X”的“假”有何价值】笔者以为 , 除了商家、消费者、司法机关要准确认识“假一赔X”中的“假” , 法律层面能否对“假货”的概念予以明确界定 , 也值得思考 。 一旦法律把“假货”的各种内涵界定清楚 , 或许就不会占用司法资源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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