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深圳9月正式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采访人员 林园
9日 , 深圳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城市精细化管理专场)举行 。 据了解 , 为保障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行 , 深圳专门立法 。 发布会上 , 深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杨雷详解了9月即将实施《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 接下来 , 深圳将以《条例》出台为契机 , 推动垃圾分类工作驶入快车道 。
垃圾分类|深圳9月正式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文章插图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末端
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全量焚烧
杨雷介绍 , 近年来 , 深圳完成了全市814座垃圾转运站和盐田垃圾焚烧厂的改造 。 2019年9月 , 三大设施提前投入运行 , 新增垃圾焚烧能力1.1万吨/日 , 全市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2万吨/日 , 深圳在全国一线城市中率先基本实现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全量焚烧 。 此外 , 深圳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全部对标国际一流标准 , 集垃圾处理、科普教育、旅游休闲于一体 , 烟气排放全面优于国标、欧标 , 位居世界领先水平 。
据了解 , 目前 , 垃圾分类已覆盖全市物业小区、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小学校 。 大约40%的城中村已完成集中分类投放点设施设置 。 全市共有1074台各类分类收运车辆 , 实行专车专运、分类处理 。 全市日均生活垃圾分流分类收运处理量3700吨 ,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1.5% 。 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需要 , 全市建成4座大型餐厨垃圾处理设施、16个废旧家具拆解处理厂、9个废旧织物回收企业、18个果蔬垃圾处理点、22个绿化垃圾粉碎处理厂(点)等100余处分类处理设施 , 初步构建了垃圾分类处理体系 , 为前端分类提供支撑 。
厨余垃圾需“拆袋投放”
立法为垃圾分类的长期推行提供制度保障 。 杨雷介绍 , 《条例》中明确规定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 与2019年12月实施的垃圾分类国家标准保持一致 。 此外 , 在“可回收物”中增加了家具、电器电子产品;在“有害垃圾”中增加了家用化学品 , 这些规定使居民投放生活垃圾的种类更为完整 。
在投放方面 , 《条例》规定使用一次性收纳袋装纳家庭厨余垃圾的 , 应当将收纳袋另行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 即“拆袋投放”;废弃药品、药具等要对包装物予以毁形或者进行破坏性标记后投放;另外 , 针对废弃年花年桔、花卉绿植、绿化垃圾 , 主管部门将开展统一的收集、处理工作 。
《条例》还提出实行“楼层撤桶” , 要求住宅区居住楼层公共区域不得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 。 建立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和分类投放督导员制度 。 其中家庭厨余垃圾每日投放时间段原则上不少于两个 , 市民必须在指定的时间段投放家庭厨余垃圾 , 指定投放时间段结束后立即密闭存放 , 并在十二小时内清运 。
参加垃圾分类活动可抵扣罚款
《条例》还提出分类工作的配套支持 。 为避免因土地供应不足造成设施落地难、建设难 , 《条例》规定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所需土地 , 纳入土地供应计划 。 《条例》还提出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 逐步实行分类计价、计量收费 , 将垃圾处理费与垃圾分类、减量的效果直接挂钩 。
《条例》还提出了参加活动抵扣罚款制度 。 《条例》规定 , 依照规定应当受到处罚的个人 , 没有严重情节且自愿参加市、区主管部门组织的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宣传服务或者现场督导等活动的 , 不予行政处罚 。
值得一提的是 , 深圳目前正在创建“无废城市” 。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尹杰介绍 , 生活垃圾作为六大类固体废物中的一类 , 产生量非常大 , 很多是可回收利用资源 。 “在无废城市建设过程中 , 要求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管理 , 收运系统覆盖率要达到100% , 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达到35% , 2025年提高到38%以上 , 2035年要领先国际先进水平 。 ”尹杰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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