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谁干的!飞石击穿办公室玻璃,砸中女子颈椎……

【现代快报|谁干的!飞石击穿办公室玻璃,砸中女子颈椎……】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刘广侠 王馨颖 采访人员 王晓宇)明明坐在办公室办公,却被窗外飞来的石块意外砸伤,此事应当由谁来承担责任?近日,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依法判决驾驶拖拉机导致石块溅起的刘某赔偿受害人孙某因该起事故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 35947.3 元。
孙某是连云区绿化管理处的一名工作人员,平常在管理处上班。2019 年 4 月的一天,孙某跟往常一样坐在办公室忙着工作,突然," 啪 " 的一声响后,一块石头击穿孙某办公室的玻璃后,砸在了她的颈部,孙某顿时觉得疼痛难忍,后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经连云港市东方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孙某颈脊髓损伤,寰枢椎半脱位,头和颈部损伤等。
坐在办公室,窗户并无打开,石头从何而来?经现场勘查,石头是从窗外道路上飞过来击穿玻璃后砸中孙某的。
原来,事发时,刘某驾驶一辆无号牌变形拖拉机为雇佣单位运土作业,当车辆行驶至孙某单位办公楼北侧时,右后轮压到石块,导致石块溅起飞向孙某办公室,致使室内办公的孙某受伤。经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连云大队认定,刘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孙某无责任。刘某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及商业保险。
连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刘某驾驶车辆压起的石块将孙某所在的办公室玻璃损坏,并致孙某受伤。根据交警认定的责任,孙某因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由刘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办案法官提醒,机动车所有人应驾驶检验合格车辆上路行驶,同时及时投保交强险。切莫贪图眼前小利,心存侥幸,否则,当交通事故来临时,不但承担巨额的金钱赔偿责任,严重时还将面临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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