渗坑偷排废水、异地倾倒危废……一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曝光,有企业取样超限上千倍

7月8日 , 生态环境部通报执法正面清单第二批典型案例 。 截至6月底 , 清单内企业合计近8.2万家 , 开展非现场检查8.6万余次 , 发现各类环境问题1900余个 , 立案处罚261件 。
根据本次通报的案例 , 发现了多起利用渗坑非法排放有毒物质、逃避监管排放废水、跨区域非法倾倒危险废物、通过渗坑方式倾倒危险废物等典型环境违法行为 。 其中 , 天津滨海新区鑫连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利用渗坑非法排放有毒物质涉嫌犯罪 , 公安机关已刑事拘留相关责任人 。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告诉《每日经济新闻》采访人员 , 利用渗坑非法排污屡禁不绝的根本原因是利益的诱惑比较大 , 一些企业本身的生产就处于粗放状态 , 如果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治理 , 可能会增加较多成本 。 与此同时 , 这也与利用渗坑排放的隐蔽性比较强有关 。
渗坑偷排废水、异地倾倒危废……一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曝光,有企业取样超限上千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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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新华社
企业借渗坑排污超限上千倍今年3月 , 生态环境部提出建立和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以下简称正面清单) , 要求各地通过实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 , 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 , 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 , 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 。
截至6月底 ,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能监控、无人机巡查、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 , 对清单内近8.2万家企业开展非现场检查8.6万余次 , 发现各类环境问题1900余个 , 立案处罚261件 , 各地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 依法减免行政处罚542次 。
今年5月 , 生态环境部通报了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期间第一批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 此次 , 生态环境部通报正面清单实施期间第二批10个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
其中 , 5月29日 , 天津相关部门在对天津市鑫连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时发现 , 在该单位院内东南角有一处单独厂院 , 院内车间已停产 , 车间东侧有2台机械镀锌、铜设备 , 南侧有一条热镀锌生产线 , 车间东侧小门已被焊死 , 门外有两个占地各为30平方米的无任何防渗防漏措施的渗坑 , 坑内有大量酸性污水 。
经该企业工作人员现场指认 , 企业生产过程产生的酸洗废水经软管排入上述两个渗坑 , 每次排放含酸废水后都会倾倒石灰粉中和 。 经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取样监测 , 上述两个渗坑内的污水中锌含量分别为2200毫克/升、2600毫克/升 , 分别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限值1100和1300倍 , 涉嫌污染环境犯罪 。
【渗坑偷排废水、异地倾倒危废……一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曝光,有企业取样超限上千倍】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 对该单位立案查处并移送公安机关 , 公安机关已刑事拘留相关责任人 ,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
对此 , 马军认为 , 渗坑的排放常常是比较隐蔽的 。 北方地下水位相对较低 , 渗流的量也会比较大 , 因此发现这类问题具有更大的难度 。
多地破获倾倒危险废物案件对危险废物的处置一直处于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之下 , 但顶风作案的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 。
今年4月11日 , 重庆市长寿区生态环境局接群众举报 , 长寿区晏家街道一无名小溪沟(长江二级支流)水质异常 , 表观呈黑褐色 , 并伴有强烈刺鼻化工异味 。
经查 , 2020年3月30日 , 重庆市大足区巨宏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某某在从事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过程中 , 将正规程序处置需4000元/吨左右的轮胎炼油裂解残渣及废液以600元/吨的价格 , 委托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丁某某等4人实施非法处置 。
丁某某等人为隐蔽实施非法倾倒行为 , 特意将普货货车进行改装 , 在车厢内加装一长方体水罐 , 并用篷布进行遮盖 , 于4月8日、10日先后两次从该公司将合计33余吨裂解残渣、废液非法转运至长寿区晏家街道 , 于4月10日凌晨、4月11日凌晨通过雨水管网非法倾倒 。
据长寿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无名小溪沟处置点化学需氧量浓度为4.82×103毫克/升、氨氮浓度为3.25×102毫克/升、挥发酚浓度为16.0毫克/升、苯胺浓度为18.3毫克/升、苯浓度为0.032毫克/升 , 分别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规定的III类标准限值239倍、324倍、3199倍、185倍、2.2倍 。
4月16日 , 长寿区生态环境局将该案件正式移送给长寿区公安局 , 犯罪嫌疑人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
2020年3月5日 ,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接到县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指令 , 在钱库镇龙山村顺岭山坡处 , 发现5个废弃的装有胶水的塑料桶 。 现场乳白色胶水通过渗坑方式沿山体排入下面溪流 , 导致溪水呈乳白色 。 污染发生地距下游水库仅1公里 , 有较大的环境风险 。
苍南分局执法人员排查发现 , 苍南县延林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有重大嫌疑 。 经查证 , 该公司负责人表示该空地处原放置有5桶不合格胶水 , 何时被人搬离不清楚 。
公安机关利用“天眼”视频监控等侦查手段 , 锁定停靠于龙港市新城某区域的一辆载货柴油货车为涉案嫌疑车 , 通过24小时蹲守 , 于2020年3月7日凌晨将司机罗某抓获 。 经审讯 , 涉嫌人员罗某交待 , 受其兄罗某的教唆运输并倾倒5桶不合格胶水 。 经鉴定 , 该5桶胶水属于危险废物 。
马军认为 , 对于危废的管理 , 一方面是要加强信息的公开 , 企业涉及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时 , 应强制公开危废信息 , 增加社会监督的力量 , 能够弥补监管能力的不足 。
另一方面 , 危废的管理需要特殊的资质 , 每个地方控制资质非常严 , 有资质的机构比较有限 , 有时候企业很难找到合法的处置机构 , 或者是处置成本非常高 。 因此 , 完善对危废处置单位制度的改革 , 也非常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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