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浙江一村民醉酒驾车撞墙死亡,家属:墙也有责任!法院这么判

最近,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醉驾撞墙致死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村民陈某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撞上了邻居李某家房子的外墙导致死亡,陈某家属于是将邻居李某和村委会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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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辉 制图安吉法院最终驳回了陈某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官方公众号上通报了这起案件的详情。
法院为何驳回?来看案例分析案件详情一个大雨哗哗的夜晚,陈某与朋友聚餐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回家,途中撞上了同村村民李某家外墙的花坛,头部受到外墙撞击,后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经交警部门认定,陈某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负事故全部责任。从附近的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事发时陈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跟随着其朋友驾驶的车辆前行,其朋友未驶入李某所在岔口,不排除陈某存在雨天夜间行车认错路的情形,即使陈某本意是想驶向岔口下坡路,但该岔口下坡路路口宽10米左右,一般情况下也不会发生撞击花坛的交通事故。
但是,陈某家属却认为,墙也有责任!于是将李某与为李某提供建房用地的当地村委会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承担30%的赔偿责任。
“真是冤枉啊,老陈醉驾撞我们家墙上了,居然说是外墙的问题,告了我们,这可怎么办呀……”邻居李某对于死者陈某家属的做法表示无奈与愤怒
法官实地调查中同村村民表示疑问“陈某是我们村的,对我们村里的路肯定很熟悉的呀,而且李某家的房子2018年就建好了,又不是事故发生前才新建起来的,我们平时开车什么的都没影响的,这怎么就找他们家索赔了呢?”
安吉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及村委会并没有对陈某实施侵权行为,二者就房屋及花坛的建设行为与陈某死亡的后果不存在因果关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驳回了陈某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宣判后,陈某家属服判,未提起上诉。
延伸阅读:男子醉驾女友坐副驾驶报警,法院判3月拘役喂,110吗,我举报有人酒驾,开车的人正在回家的路上,家就在桐庐县上洋洲XX宾馆对面。”
近日,桐庐法院审结一起女友“大义灭亲”举报男友徐某酒驾的危险驾驶罪案件,被告人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6 千元。
2019年11月的某天下午,接近饭点,被告人徐某带着女友王小姐来到杭州桐庐县城一饭店,与约好的几个朋友一起吃饭。
一群人聚在一起喜欢喝喝酒聊聊天,不一会儿徐先生就一杯土烧酒下肚了,王小姐也一起喝了点酒,大家伙聚在一起吃饭开心,徐先生不知不觉就多喝了两杯,等到晚饭结束已经是喝下了6两土烧酒。与朋友们互相道别后,徐先生二话不说便爬上了停在饭店门口的车上,还坐上了驾驶室,打算开车回家。
一看喝了这么多酒的徐先生打算开车回家,王小姐担心安全问题立即劝阻,可是徐先生根本不听劝阻,执意开车回家,没有办法的王小姐也只能跟着上了副驾驶,随后便拨打了110报警,举报徐先生酒驾,希望交警赶紧过来,以防发生危险。
即使王小姐报了警,徐先生还是不以为意,借着酒劲一路将车开到了上洋洲某宾馆对面租住的房屋前,徐先生刚下车,就被赶来的交警抓个正着。交警立即对徐先生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徐先生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32mg/100ml,随后徐先生被交警带至医院提取血样,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41.6mg/100ml。
而据王小姐的说法,徐先生经常喝酒开车,因为这次是喝的太多了,自己实在是怕徐先生不安全,所以选择了报警。虽然徐先生一直以来的酒驾行为暂未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但侥幸之心不可有,对自己和他人的潜在危险依然存在。
庭审过程中,徐先生自愿认罪认罚,后悔不已:“千错万错,都是自己的错,我应该听取女友的劝导,不该心存侥幸,违反法律。”
法官提醒标题:【推荐|浙江一村民醉酒驾车撞墙死亡,家属:墙也有责任!法院这么判】无数血泪教训警示我们,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酒后驾车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极端不负责任!侥幸心理不可有,千万不要因为自己逞一时之能,让深爱自己的家人和朋友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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