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货主播获官方“认证” MCN机构风口下迎考( 二 )


值得注意的是 , 随着竞争愈发激烈 , MCN机构若想培养出新的头部主播以带动自身的经营 , 难度会越来越大 。 中信建投TMT首席分析师武超则曾在日前对外发表自己的观点:“去年下半年和今年上半年大量的资本已经涌到该领域 , 现在MCN已经开始出现一些分化了 , 顶级网红和普通网红之间的差距已经拉得非常大 , 成为顶流的可能性已经下降 。 对一些特别小的、刚开始起步的MCN公司 , 我抱有比较谨慎的态度 。 ”
专业度有待提升
在行业呈现出分化态势的同时 , 经营不规范、频频与主播发生纠纷等问题也困扰着MCN机构 。 截至7月6日 , 以“主播”作为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检索 , 所涉及的民事纠纷案件数量总计1993件 。 北京商报采访人员统计发现 , 在最新发生的100个案件中 , 有62个案件涉及主播与MCN机构的纠纷问题 , 案由主要涉及法律关系定性纠纷、解约与违约纠纷、知产与竞业限制纠纷等领域 。
例如 , 吉林省捷锐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徐某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 , 主播徐某于2019年2月26日已经与公司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 但该公司始终未与徐某签订劳动合同 。 2019年7月30日 , 主播口头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 但捷锐通公司拖欠徐某2019年8月的工资和2019年6月及7月押金不予支付 , 徐某多次向捷锐通公司追讨未果 , 于是诉至法院 。
某MCN机构市场经理向北京商报采访人员表示 , 部分MCN机构只是看到了市场的火热 , 但却并不掌握市场资源与经验 , 本身资质较差 , 但为了能够签约主播 , 便会为对方“画饼充饥” , 到该提供资源时 , 却拿不出应有的东西 。 与之相对应的是 , 部分主播为了能够获得更多资源 , 也夸大自身的业务能力 , 到该交出成绩时也无法达到预期效果 。 在多方面因素下 , 使得双方纠纷不断 。
对于主播与MCN机构纠纷频发的问题 , 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钱钧建议 , 主播与MCN机构签约时应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 不能抱有侥幸心理:“认为签约时模糊的问题可以日后解决 , 或主观上认为违约承担的损失不大而不仔细斟酌条款 , 可能会为日后的纠纷埋下隐患 。 双方都遵守契约精神才能够从根本上减少纠纷 。 ”
目前 , 电商直播仍是新兴事物 , 行业存在乱象 , MCN机构若要改变自身的经营情况 , 提升专业度是必不可少的 。 且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直播电商购物消费者满意度在线调查报告》显示 , 有37.3%的受访消费者在直播购物中遇到过消费问题 。 据钱钧了解 , 目前暂无针对主播作出的具体法律规定 , 但有协会出台的行业规范 。 淘宝等电商平台也有针对直播的规定 , 并会对违反规定的账户进行删除内容、冻结权限、扣除账户积分等惩罚 。
而MCN机构通过培养主播、为主播介绍工作后与主播分成获利 , 带货能力越强的主播商家越愿意付高价雇佣 , 带来的收益也就越大 。 因此 , MCN机构在培训并管理电商主播的过程中 , 更加重视培养主播的营销能力 。
沈望舒强调:“我们一直以来非常强调关于全生命周期的治理 , 在不断加速规范化的电商直播行业中 , MCN机构应当意识到 , 当消费者因为主播的言行利益受损时 , 他们作为代理人、操盘手也需要承担责任 。 ”
北京商报沸点调查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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