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专升本自学考试找人替考,被监考员看出照片不一样,考生主动投案自首和枪手双双获刑

2020年6月12日 , 上海黄浦区检察院以代替考试罪对被告人赵某、钱某提起公诉 。 黄浦区人民法院以代替考试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赵某、钱某拘役两个月 , 缓刑两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 7月6日 ,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公众号通报了这起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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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 , 被告人赵某为顺利通过高等教育专升本自学考试的英语科目考试 , 萌生找人替考的想法 。 经朋友介绍认识 , 其在微信中与被告人钱某商定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替考报酬等情况 。
同年4月14日 , 钱某持赵某的准考证进入考场代替考试 , 经监考人员将身份证及准考证上的照片与本人比对发现异常后 , 钱某主动交代替考行为 。 同日 , 赵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 二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 另据赵某交代 , 他原本以为找人替考如果被发现 , 仅仅是这门科目成绩无效 , 没有其他任何风险 。
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明确规定 , 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 , 处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根据教育部2012年1月5日发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第一章第二条规定 , 确认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 。
【潇湘晨报|专升本自学考试找人替考,被监考员看出照片不一样,考生主动投案自首和枪手双双获刑】潇湘晨报采访人员邬成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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