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检察院|杭州19人因“套路贷”受审:涉及两起案件,将择期宣判

7月5日消息 , 这个双休日 , 浙江杭州桐庐县检察院分别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套路贷”犯罪案件2件19人 。
7月4日 , 桐庐县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阚某等10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诈骗、非法拘禁一案 。 该案系浙江省扫黑办督办案件 。
检察机关指控:2012年以来 , 李某豹(另案处理)为攫取非法经济利益 , 先后网罗被告人阚某、李某虎、郑某川、蒋某凯、李某明、李某超、李某通、李某林、曹某男、邵某等人 , 以某公司(2014年成立)名义在杭州、温州、义乌、宜兴、济南、甘肃等地实施“套路贷”犯罪活动 , 主要采取签订虚高或虚假借条、制造虚假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等手段 , 通过非法拘禁、殴打他人、强行拖车、聚众造势、上门滋扰、虚假诉讼等方式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 , 并以此为积累资本的手段 , 逐步形成了层级分明、结构稳定、具备一定经济实力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
该组织为非作恶 , 欺压残害群众百余人 , 实施“套路贷”及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共计50余起 , 非法获利1000余万元 , 造成包括被害人被迫关停企业、自杀、罹患抑郁症、老年及幼年家属被威胁、家庭生活被滋扰以及造成多起虚假讼诉和多次出警等后果 , 严重影响了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
阚某周等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桐庐县检察院|杭州19人因“套路贷”受审:涉及两起案件,将择期宣判】7月5日 , 桐庐县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阚某周等9人敲诈勒索、诈骗、非法拘禁一案 。
检察机关指控 , 2011年以来 , 阚某周为攫取非法经济利益 , 先后网罗李甲、杨某星、李乙、周某生、季某、杜某、赵甲、赵乙等人 , 以某公司(2013年成立)名义在杭州实施“套路贷”犯罪活动 , 主要采取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认定违约等手段 , 通过非法拘禁、暴力威胁等方式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 , 并形成以阚某周为首要分子 , 李甲、杨某星为重要成员 , 李乙、周某生、季某、杜某、赵甲、赵乙等人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
该组织实施敲诈勒索、诈骗犯罪共10余起 , 涉案金额数百万元 , 组织成员单独或结伙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犯罪8起 , 严重扰乱经济秩序 , 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
两起案件均为典型的“套路贷”犯罪案件 , 被告人众多、案情复杂 , 影响恶劣 。 庭审前 , 公诉人制定了详细的庭审预案;庭审中 , 按照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分别进行举证质证 , 并围绕事实及证据与辩护人进行了有理有据有节的辩论 , 充分发表公诉意见 。
庭审均从上午8时开始 , 分别于晚上10点、11点40分结束 。 法院将对两案择期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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