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诉讼终落地,酒鬼酒获得超七千万元赔偿款( 二 )

2018年8月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一审判决 , 判决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华丰路支行支付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5933.7万元及与寿满江、陈沛铭、唐红星、罗光、郭贤斌等涉案人员连带承担利息损失 。 但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华丰路支行对该判决结果不服 , 上诉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国农业银行之所以不服初审判决结果 , 有观点称 , 是因为调查过程中 , 除了调查“灰色”资金生意涉及的银行、涉案人员以外 , 并未详细调查酒鬼酒 , 酒鬼酒对“灰色”资金生意是知情的 , 因此起诉银行有向银行转嫁风险的意图 。

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然支持了一审判决的结果 , 要求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华丰路支行赔偿酒鬼酒损失 。 对于这一结果 , 酒鬼酒表示 , 本次收回款项 , 将会对酒鬼酒的当期收益产生积极影响 。

新京报采访人员 薛晨 图片 东方财富APP截图

编辑 徐晶晶 校对 李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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