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波频道|优酷告赢B站,抖音、快手的日子也难过了?
平台、创作者、版权方都是从自己的角度进行表述和博弈 , 有时候难分对错 , 关键是要有规章 。
文 / 巴九灵
这两天 , 大家都在吃腾讯告老干妈的瓜 , 但前几天 , 还有两个大厂也打起了官司——优酷把B站告了 , 还告赢了 。
小巴先说说来龙去脉:
2018年 , 电影《我不是药神》大火 , 一名B站UP主将整部电影的原声音频传了上去 , 取名也很精准“【1080P】我不是药神 影视原声” 。 没想到 , 就惹了事儿 。
当时拥有这部电影版权的是优酷 , 优酷认为 , 我享有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 , 谁想要使用这部电影哪怕是纯音频 , 也得先交版税才行 。
故事到这里 , 该慌的是那位搬运音频的UP主 , 跟B站又有啥关系?
这时 , 优酷又指出:未经我允许 , B站不仅审核通过了这个电影原声 , 还擅自提供电影原声的播放和下载服务 , 这就是在帮助用户侵害我享有的版权 。
这不 , 优酷就起诉了B站 。 前几天 , 案子出结果了 , 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认定 , 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B站运营方)构成帮助侵权 , 需赔偿优酷6.5万元 。
说到这里 , 有些读者纳闷了 , B站上明明可以搜到《我不是药神》的完整版 , 可见B站是购买了版权 , 那么输了官司又是怎么回事?
小巴插播一下 , 《我不是药神》是在2018年上映 , 同年优酷就拥有了版权 , 电影下线后就能在优酷播出 。 但B站是在2020年才购买了《我不是药神》的版权 。 而B站UP主上传电影原音的时间更是微妙 , 是在“院线上映后还未正式登陆优酷网之前” 。 啧啧啧 , 怪不得优酷一怒之下把B站给告了 。
但是 , 优酷告了一个侵权的音频 , 还有千千万万个 。 小巴在B站输入“影视原声” , 就出来一堆电影、电视剧的纯音频 , 有的音频播放量达到近百万 , 画面则由海报代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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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站上的影视原声
按照《我不是药神》这个案子的打法 , 若版权方有心维权 , 这官司恐怕一打一个准 。
由此延伸的新问题又来了 , 咱们天天在抖音、快手等App上刷视频 , 是不是看的也是一些侵权内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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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上某影视领域账号页面
抑或者 , 现在很多人都喜欢上传和分享一些音视频 , 是否也会在无意中 , 游走于法律的边缘?
于是 , 小巴特意请了行业观察者、律师和UP主 , 给大家说道说道这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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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 , 短视频平台上的影视剧剪辑、精编和改编庞大而无序 , 由此形成的侵权是一个巨大的体量 。 类似的侵权诉讼早已有之 , 但平台方为了流量和内容质量(剪辑影视剧的画面质量通常高过一般原创视频) , 大多以避风港原则(即平台在收到举报之后 , 再去查处)为由 ,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
从这个案子可见影视机构有了更多维权意识 , 但如果这类判例依然停留在敲山震虎和碎片化维权上 , 就无法真正在行业内形成更有效的威慑 。 判例的体量至少要大过当下的十倍以上 , 判罚也要形成惩罚性效果 , 才会真正对分享型平台以及有侵权行为的内容创作者具有威慑力 。
在技术条件下 , 发现影视内容(包括剪辑状态下)的侵权行为 , 并非难事 。 每一个影视剧都有自己的数字特征 , 如果根据此类数字特征形成行业大数据平台 , 各种剪辑在前置内容审核阶段 , 就很容易被鉴定出来 。 只是平台之间的壁垒以及内在的私心 , 才是此类行为以擦边球的方式屡禁不止的关键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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